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
未缴交强险且无赔偿能力
又或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而受害者家庭困难
没钱救治
......
遇到上述几种情况
该怎么办???
别放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可以解决燃眉之急
年06月13日,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沿西中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中环路与北外环交会路口右转弯时,与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致徐某受伤及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事故发生后,徐某受伤严重,昏迷不醒,医院抢救。经诊断,徐某踝关节骨折、肋骨骨折、上颌骨骨折、鼻骨骨折、颧骨骨折、肺挫伤、肺部感染。经调查,事故因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右转时未观察到徐某的电动二轮车,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伤者徐某的收入是家庭经济的唯一来源,是家里的“顶梁柱”。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突如其来的事故,给这个家庭带来巨大的打击。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且损害赔偿金不能及时到位。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本就不富裕的徐某一家顿时手足无措,陷入绝境。
得知这一情况后,本着先抢救伤者的原则,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与徐某家属取得联系,告知该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标准,并依法依规积极协助徐某家属办理手续,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启动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使徐某得到了及时的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
在对交通事故伤者
提供救助资金垫付的同时
保留了向肇事者追偿的权利
不过
再完善、有效的救助制度
也只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补救措施
守法、文明出行
做好事前预防
才是远离交通事故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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