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难道不算正当防卫吗?
最近有个网友问,他朋友在KTV唱歌时被人无端的打了一拳,他就回敬了一拳,造成对方鼻骨骨折,现在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这位朋友的行为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一幕,对方打了你一巴掌,你立马打对方一拳还回去,警察过来了,你理直气壮的说:“是他先动手打的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正当防卫的意图很难被法院认定。
从现有的司法判例来看,被打后还手造成对方伤亡,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判例少之又少,所谓实施了“正当防卫”行为的当事人大多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被定罪判刑。
作者介绍
姓名:孙磊
职业:律师,江苏典上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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