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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上来就打法院局长ldquo

昨日,网友爆料,医院一规培医生遭成都双流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殴打致鼻骨骨折,寰枢椎脱位,伤情严重!这件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先来捋一遍!事件发展起因和过程~~

据网络综合信息看,日间手术患者办出院,忙着赶飞机,医保没有审核出来,病人大闹,说要去投诉,要拍工牌,后直接来抢工牌,医生护住工牌,把手给她推开了,她就打电话给她老公说医生打她了。病人老公冲进来将正在工作的医生摁倒在桌子上暴打。

事件结果~~

患者家属暴力殴打规培医生,致规培医生鼻骨骨折,寰枢椎脱位!

单纯的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若是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的,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寰枢椎脱位就有深浅不一了,伤情如何鉴定,还要根据被打规培医生的伤情情况!

寰枢关节脱位,是指颈椎的第1节寰椎和第2节枢椎之间的关节失去正常的对合关系,大多是由于外伤引起,可以引起延髓、高位颈脊髓受压,严重者可致四肢瘫痪,甚至呼吸衰竭而死亡。常见的症状有颈部疼痛,颈部活动受限,僵直,尤其是头部的旋转活动受限明显,严重的或晚期病例,会出现呼吸功能障碍,甚至引起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另据好友专业神外医生介绍,寰枢椎损伤,这位医生随时有瘫痪的危险,随时有呼吸心跳骤停的风险。可见这位局长下手非常狠辣!

从网络媒体曝光来看,这位规培生昨日还在急救室抢救,并且无法自行下场活动,可见至少颈髓受到严重损害,下肢功能受损。

单从伤情来看,鼻骨骨折不算严重,严重的是寰枢锥的损伤,这个是威胁生命和后期该医生的活动功能的,希望规培医生的家属已经申请伤情鉴定了。打人者是谁~~

日间手术的患者是一教师!事情的起因也很简单,仅仅是因为医保审核程序上的等待,患者催促和医生发生口角,就能发展成为喊叫家属上来殴打医生。

殴打医生的身份更是不一般,为成都双流区执法局副局长,位高权重,是位狠人,知法犯法,上来就打!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更是一名法院领导干部,本应该带头践行中央的号召,全面依法治国,应该冷静处理,全面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然后再走相关正途径解决纠纷,但却听信老婆一面之词,恶人先告状,上来就殴打规培医生,造成恶劣的影响,视党纪国法为无物,这种法院干部应该开除公职,以消除其带来的负面影响。

此外,这位教师估计平时没有少干狗仗人势之事!因为医保审核时间,就不断催促医生,同为体制内干事,应当明白任何事情的处理都有一个流程,每个程序都有专员处理,催促一线医生本就无济于事,但仍与医生吵闹推搡,最后当局长的老公来殴打医生,这种作风,估计平时习惯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我看这次情节够严重了,无论从党纪国法角度,都应该开除这位局长,当然这位教师也应当看看是否是党员干部,是的话应当一并处理。

事件目前处理~~根据目前警方通报:警方已对该局长作出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双流区法院也对该局长作出停职处罚。但从这份通报来看,仍然隐隐感觉不安,通报并没有交代后续的处理,是否会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处理呢,还是处罚到此为止呢!如果仅仅是止于此,那么对该局长的处理是不痛不痒,一点损失都没有。对此事我的想法~~目前对于该案件,最重要的还是伤情鉴定结果!假如最终鉴定结果为轻伤,那么该局长将可能面临刑事拘留,一般刑事坐实,那么局长必然面临开除公职的处罚。但实际上,这中间面临可操作的空间太大。一位规培医生,可以说社会最底层了,一位法院副局长,也算是中层干部。这种悬殊的身份差距,是否会迫使规培医生放弃伤情鉴定?另外即便有伤情鉴定,是否会出现规培医生“强烈谅解”该局长的情况呢?当然这都是后续的事情了,我个人更愿意相信法律能给规培医生一个公道,只要有轻伤,只要规培医生要求法律严惩伤医者,这位法院的干部一定会被国法处理。再退一步,即便伤情鉴定没有轻伤,党纪也可以开除这位领导!正如前面提到的,根据《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我想一位法院干部的妻子,医院,推搡医生,然后恶人先告状,接着这位领导亲自上阵,殴打医生,造成严重伤情,在当地及网络引起恶劣的影响,光这我相信就足以处理这位局长了,你们说是吧!

就让我们拭目以待,操作手法再多,也强不过党纪国法!

虫子医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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