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一男子叶某因与前妻离婚一事,内心愤懑不平,砸前妻家门,遭前老丈人阻止后,竟殴打前老丈人。日前,古田县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据悉,年8月31日晚11点,叶某因与前妻阮某离婚一事有纠纷,于是到阮某家门口,用石头、长椅砸坏门前两扇不锈钢玻璃门。阮某的父亲阮甲见状出门阻止,却被叶某殴打致鼻子等部位受伤。经法医学鉴定,阮甲“左侧上颌骨额突及左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同年11月27日,叶某在一餐饮店被公安局干警抓获。
据悉,年至年间叶某曾先后四次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叶某因婚姻问题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叶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叶某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本案系婚姻问题而引发,对被告人叶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古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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