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12月25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下发的《渝人社发〔〕号》文件,重庆市年内工伤待遇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元/月标准计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时,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月的60%计发。
故此,重庆市年至此发生工伤事件的工伤待遇均按上述标准计发,直至年新的工资标准出台。
以近期某单位一位员工食指远端骨折10级伤残为例。假设该员工工资元/月,住院15天(无护工护理),停工留薪1个月,停工留薪期结束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除停工留薪期间继续享受公司缴纳社保等福利和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外,该员工还可获得以下工伤待遇赔偿:
1、误工费:2个月*元/月=元
2、住院伙食补助:15天*8元/天=元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元/月=3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元/月=元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元/月=元
工伤待遇合计:元
若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工伤基金支付2、3、4项合计元,用人单位支付1、5项合计元。
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所有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由此可见,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且发生伤残,企业都会承担一定费用。如果是企业白领或中高层管理人员发生工伤风险(比如最常见的是工作中意外摔伤骨折、出差或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这类人群因工资收入比较高,企业承担的误工费就会高更多。
So,在防范企业用工风险方面,企业除了要狠抓用工安全外,合理补充配置一份雇主责任保险也是很有必要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企业已经考虑到了用工风险问题并给员工配置了意外保险。不过因为没有拎清楚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企业经常错把团体意外险当成解决用工风险的工具。最终导致在工伤事件发生后,员工除了正常索取团体意外险的赔偿外,还会向企业单独主张工伤待遇赔偿。
所以,只有选择对的保险工具才能真正解决企业用工风险。下次将跟大家分享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为什么只有雇主责任险才能转移用工风险,而团体意外险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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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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