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铁霸座事件频发
不少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就在不久前
山东铁路检察机关对两起
由火车乘客酒后滋事
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提起公诉
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案件的成功判决
有效维护了火车乘车秩序
维护了执法权威
展现了法律刚性
那么这两起案件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车上喝酒引冲突酒后卡壳打警察
“被告人党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随着审判长一声宣判,站立在被告席上的党某某垂头丧气、神情沮丧,与案发时胆大妄为、暴力袭警的形象判若两人。
年12月17日晚7时许,由长春开往宁波的K78次旅客列车缓缓地驶入吉林站,34岁的党某某登上了该次列车。次日早上7时许,由于长途坐车闲极无聊,党某某应邀与对座三人一同饮酒。10时许,党某某已有六两多白酒下肚,醉意朦胧间因为言语不和逐渐与一同饮酒的三人发生了冲突,虽经旁边旅客劝解,但是冲突双方仍然互不相让。
“我要报警!”党某某冲着列车员大喊。“报警就报警,谁怕谁!”那三人毫不示弱。
“我们是沈阳铁路公安局通化乘警支队的乘警,负责本次列车的警务工作。”两名乘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首先亮明了身份。
两名乘警在了解报警缘由后便请党某某去餐车的办公席调解和处理纠纷。党某某踉踉跄跄跟随着乘警向前走,当走到6号车厢和7号车厢连接处,满嘴酒气、头脑发昏的党某某停下脚步振振有词地向乘警发难:“是我报的警,你们为什么不把他们抓起来?凭什么让我跟你们走?”“我们是依法处警,请你理解和配合!”乘警耐心地解释……
医院鉴定,一名乘警右眼眶内壁及下壁骨折、鼻骨骨折、右上颌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另一名乘警右手中指背部擦伤。
打翻杯子不听劝如此冲动为了啥
无独有偶,在年7月10日,青岛开往银川的K次列车上也发生了一起乘客酒后滋事、暴力袭警的案件。当天下午5时17分,王某某在济南大明湖站乘坐火车前往绥德,晚上八点钟左右,王某某开始在座位上自斟自饮,不一会儿就喝下半斤多42度白酒。晚上9点30分,列车停靠石家庄北站时,已经呈现醉酒状态的王某某突然情绪失控,将座位对面乘客放在小桌上的水果和塑料水杯打翻在地,坐在对面的小女孩儿被下落的水杯击中头部大哭,孩子的家长十分生气,与王某某争吵起来。过程中,王某某不停地用自己的玻璃水杯敲打小桌并打碎了水杯。
正在巡视车厢的乘警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对双方进行劝阻,王某某不时地拍打桌子并对乘警叫嚣:“你是谁?你算老几?有本事把帽子和衣服脱了,咱俩比划比划!”乘警再次向其亮明身份告知其要配合警察执法,并进行口头警告,但王某某借着酒劲根本不理会乘警的警告。为防止王某某因醉酒对自己及其他乘客造成伤害,扰乱正常的列车乘坐秩序,乘警按规定准备对其进行保护性约束。就在乘警对王某某一只手臂进行约束控制时,王某某突然转身撕扯乘警,并趁乘警不注意,揪住乘警衣服用力将其摔倒在地,致乘警身体受伤,警服被损。随后乘警在乘客的帮助下将王某某控制,并进行保护性约束至酒醒。经法医鉴定,乘警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在济南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的提讯室,面对检察官,党某某早已没了案发时的“威风”和“戾气”。他低着头,口中喃喃地重复着:“因为我酒喝多了,脑子糊涂了,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所以打了乘警……我真诚地向两位乘警道歉。”已经清醒的党某某终于明白了,自己所面临的不仅是逃脱不掉的牢狱之灾,还可能有民事赔偿……
检察官提醒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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