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刚入伏,天气是越来越热了。很多人脾气也就变得暴躁起来。但是小编要在这里提醒大家,可别为了点小事就大动肝火,吵架动手。下面这两位就是实实在在的反面例子。
因超车起争执,两连州车主停车大打出手,最终“两败俱伤”。不仅身体受到了伤害,事后,连州市公安局决定对谢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唐某则被连州市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双方因谢某的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对簿公堂。
医院门前大打出手
年1月10日17时许,唐某与谢某因开车超车发生争执,医院门口发生斗殴,唐某用拳头打伤谢某右眼和鼻部,致使谢某身体遭受损害。谢某则打伤唐某头部。经鉴定,谢某鼻骨多发骨折,右眼眶内侧壁骨折综合评定为九级伤残。相关病历资料显示,医院住院治疗38天,产生住院伙食补助费元、护理费元。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此案双方均存在过错,均应承担同等的民事责任。
原告不服判决上诉,终审获赔逾十万
宣判后,谢某不服原审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谢某认为,实际情况是唐某打伤自己的右眼和鼻部,侵害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不存在相互斗殴事实,唐某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唐某经市中院传票传唤无到庭参加诉讼也无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唐某虽在原审中辩称谢某受伤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引起,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
市中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唐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而谢某存在一定过错”等事实,对谢某的损失,确定由唐某承担承担主要责任,谢某承担次要责任,遂依法更正一审相关判决,判决由唐某承担谢某损失的70%的责任,赔偿谢某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护理费等共计.85元。
怎样避免“路怒症”发作?1、多做几次深呼吸
2、让新鲜空气进入车厢
3、听比较轻松的音乐
4、情绪起伏较大时,将车停靠路边,稍作休息
5、开车别在路上争吵
6、车内放一张全家福
7、遇见矛盾多想想罚款扣分结果
三个实用建议:1、情绪不好时,尽量不要自己开车出行,而是选择公共轨道交通。
2、如果每天出行的距离不是太远,而无论公路或轨道都堵不堪言的时候,请选择自行车或者步行。
3、当别的车挑衅超车时,千万记住,那并非针对你,而是那个驾驶员固有的习惯。这种时刻保持淡定,只会有好处,而不会把自己引入争吵甚至打斗或撞车的麻烦里去。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陈冰斌通讯员余允添蒋春香
编辑: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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