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闹离婚,气不过的娘家人向男方讨债却被拒,两家人双双动起手来,引起了一方在打斗中受伤的后果。年1月9日,福绵区法院对这起因夫妻闹离婚引发故意伤害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伤人的黄某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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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娘家人讨债被拒双方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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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8日一大早,张某某就与妻子黄某某因琐事闹起了矛盾,继而吵得不可开交,并闹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张某某情绪失控,对妻子说出了狠话。黄某某不得不把将要离婚的事情告知媒人老林,老林随后通知了黄某某的母亲龚某。
当日15时许,黄某某在母亲龚某和媒人老林的陪同下来到民政局,而黄某某的妹妹黄某也在场,随后,张某某独自来到。姐姐和姐夫将离婚,气不过的黄某上前询问张某某何时归还之前向其借的2万元,张某某说现在没钱签完字再说。站在一旁的龚某见此状便骂了张某某几句。被骂后的张某某挥拳打了龚某的头部一拳。
见状,黄某冲上前打张某某,张某某与黄某缠打起来,在缠打中,黄某将张某某抱摔倒在大厅的台阶处,致张某某头部软组织损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及腰1椎体横突骨折。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伤人者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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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到案发现场将黄某传唤到案调查,次日黄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继后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案发后,黄某通过其家属与张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之前向黄某借的款项抵销部分赔偿款外,黄某的家属另外再赔付张某某经济损失2万元,黄某取得张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且被害人张某某对案件引发存在一定过错,及案发后,黄某主动赔偿张某某全部经济损失且得到张某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及量刑情节,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拘役4个月。
法官寄语
婚姻如棋,对弈的是一男一女,相濡以沫的夫妻以和棋为胜,放弃胜负心,彼此多一分包容和理解,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同时,亲人之间遇到矛盾时,要学会彼此尊重和克制,无法自行解决时,要懂得寻求正确的途径解决,而用“拳头说话”,触犯了刑律,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玉林晚报记者黄清通讯员唐伟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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