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薛将详细告诉大家学校公费医疗管理细则,
并在最后附有公费医疗、预防接种等常见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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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传媒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员范围
1.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及公费医疗关系在我校的离、退休人员。2.国家计划内招生并已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3.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4.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不包括:高职生、全日制夜大生、代培生、在职研究生、临时工、停薪留职人员,出国留学人员。
二、就诊
1.按照北京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现行的“定点就医,逐级转诊”的规定,我校教职工及学生均须到北京市医保中心指医院就医,方能享受公费医疗待遇。2.在职人员、学生及家住学校附近的的离退休人员(医院),医院就诊,在职医院转诊,医院就诊,费用自理。3.医院就诊,一律凭公费医疗证挂号就诊并按规定比例交费。4.医院就诊以及看急诊,须先出示公费医疗证或声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身份。5.住校外的离、退休人员,医院外,可以就近选择医院,办理就近医疗手续,可以就近医疗。如病情特殊须到市医医院就诊时,须先医院医院转诊。6.为防止医疗事故和对患者健康负责,门诊医生不见患者本人不给开具处方(特殊情况续取用药者除外)。7.患者应服从医务人员的医治,不得点名要药,不得强求转诊。8.门诊开药量一般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超过7天的药量,重症患者可开2周的药量。离退休老同志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前列腺病、精神病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的用药,对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的同一种类药品,医院就诊可适当放宽为不超过一个月的药量。中药汤剂一般开3剂,最多限7剂。西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超过规定的药量,药房有权拒绝发放,公费医疗办公室有权不予报销。9.如发现外借、涂改诊疗有效证件及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单位领导,给予通报批评。10.享受医疗照顾人员(持蓝卡)就医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11.学生就医执行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公费医疗暂行规定。
三、转诊
1.接诊医生遇到疑难、重症或经复诊、会诊难以确诊,医院技术设备力量不足,不能对其作出诊治时可以办理转诊手续。
2.经治医师有权转诊,转医院,必要时可转往市医医院。
肿瘤疾病可医院、医院、医院。
心血管医院。
精医院、医院。
医院、医院。
妇科疾病可医院。
医院限:医院心血管科、医院的眼科、医院的骨科、医院的神经外科。
除此之外,医院、医院、医院、医院、门诊部、特色门诊医疗中心、卫生院、医院等,均不在转诊范围内。
3.医院开出的转诊单,在一周内使用,一次有效。
4.医院做的检查、化验、治疗、取药等,均勿需转诊。转诊单必须注明转诊的内容(检查、化验、诊断、治疗、手术、住院),按照转诊的内容予以报销。转诊外出检查、诊断后,医院治疗和取药。
5.医院医院的,医院转诊,并开具北京市统一的公费医疗转诊单,病人看病后持该单报销凭证报销医药费。
四、急诊
1.急诊疾病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急诊范围。2.急诊病人应在发病地点就近就诊,限本次急诊治疗,药量不超过3日量,超过部分自负。危重病人可以按急诊就近住院。3.急诊就诊或急诊住院时,应声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身份。4.急诊报销时,须携带诊断证明、急诊病历、处方并在收据或诊断证明上加盖急诊诊断专用章,方予报销。
五、住院
1.根据病情可医院、医院及离退休医院住院。2.住院和出院时均须出示公费医疗证或声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身份,避免出现公费医疗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住院期间,如出现自费治疗项目,医院签定自费协议,本人或家属应于签字生效)3.应按规定床位标准住院,超标费用自理。4.取住院支票时,须持住院取款通知单和填写好暂借款收据,医院主管院长审批,再到校财务领取支票,领取支票时须交纳押金:在职教职工、退休人员及学生,须交纳支票金额的20%;离休人员须交纳支票金额的10%,出院结账时,所收押金多退少补。5.住院支医院、医院住院以及危重、急诊住院的患者。6.出院时,医院开具的住院清单(医院公疗办公室印章有效)、结算单、诊断证明、完整有效的收据,方可报销。7.住院患者应在出院后尽快将出院收据拿到财务处。8.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按医保中心规定的范围和比例报销(市医保中心负担80%,学校和个人共同负担20%),政策规定外的费用自理。
六、报销范围及办法
1.报销范围须依据《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费医疗、医疗保险用药报销范围》。
2.按规定,医院就诊,离退休人员在就近医疗单位就诊,在职人员及学生急诊所发生的医药费,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临时患病的医药费,可以报销。
3.因病情需要,安装的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喉和人工髋关节等费用,按国产最高价报销,人工晶体每个只报元,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4.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仅限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器官源、组织源及其相关费用由个人负担,其它医药费按额定比例报销。
5.挂号费、特护费、陪护(住)费、出诊费、伙食费、营养费、病历费、担架费、中药煎药费、电话费、电冰箱费、就医路费、急救车费、会诊费、气功费、医疗咨询费、优质优价费等文件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一律自负。
6.各种体检费、中风预测、健康预测费、预防用药、预防接种、不孕症的检查、治疗费、变态反应检查、治疗费、各种整容、矫形、健美、美容等发生的各种费用(详见90京卫公第号文件)一律不予报销。
7.学生看病中开具的中药类滋补制剂,免疫制剂,中草药方剂、牙科治疗、包皮腋臭手术、乳腺增生、月经不调等妇科慢性疾病,防疫、预防用药不予报销。
8.文件规定的带有滋补性质的中药饮片、食品等(见“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规定”)不予报销。
9.各类会议、旅游、军训、保健的医药费以及用于科学研究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10.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由责任方负担。
11.出国和到港、澳、台等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12.报销时,须持公费医疗证(或工作证、离休证、退休证、就近医疗证)、公费医疗处方(须附药品明细单)、转诊单(急诊及就近医疗除外)等有效收据,大型检查需出示特种检查治疗申请单,急诊需出示急诊病历及急诊诊断证明。报销时,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签字,财务处给予付款。
13.未经批准和转诊、医院就诊和住院,自行购买药品不予报销。
1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用药一律自费。用药报销范围以内用药,其中标明“另须个人负担”的部分,个人需多负担10%(退休人员多负担5%),然后再按规定的比例报销。离休干部不与个人挂钩。
15.门诊大型检查,如CT、核磁共振、彩超、超声心动、冠脉造影等费用在元以上(含元)的,医院主管院长审批;元以上的治疗费须附明细单方予按规定报销,未经审批不予报销。
16.在检查、治疗项目中单项费用超过元(含元)的医用材料属贵重医用材料,使用贵重材料(含一次性医疗器械、一次性进口医用材料等),公费医疗只报销所发生费用的50%(吻合器只限食道、直肠吻合术)。使用贵重医用材料需由经治医生填写“贵重医用设备及材料检查、治疗审批表”,家属签字,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批备案后,方可按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报销,自费材料全部由个人负担。
七、报销比例
1.门诊医药费
(1).根据北京市财政局(0)86号文件有关规定精神,医院就诊,在职人员医药费负担20%(学生暂负10%),退休人员需自负医药费10%,离休干部和享受医疗照顾人员依医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2.)医院的在编教职工和学生均自负医药费20%;退休职工自负医药费10%,离休干部和享受医疗照顾人员依医保局规定执行。
2.急诊医药费
凡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急诊范围可在医院就诊,在职人员和学生均自负医药费30%;退休人员自负医药费15%,离休干部和享受医疗照顾人员依医保局规定执行。
3.根据病情需要,报销范围内的(元以上的)大型检查、治疗费用,在编教职工负担40%;学生负担40%,退休人员负担20%;离休干部和享受医疗照顾人员不负担。
4.学生放假期间门诊医药费实行限额报销:寒暑假均报14元。
5.住院医药费
(1)医院、医院医院住院自负医药费比例:
①年度内住院费用在00元以内的费用,在编教职工自负10%;退休职工和学生自负5%;离休干部和享受医疗照顾人员依医保局规定。
②年度内住院费用超过00元以上的部分:在编教职工自负6%;退休职工和学生自负3%;离休干部和享受医疗照顾人员依医保局规定。
(2)急诊留观且收住院的病人,其住院前7日内的留观费用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
八、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由《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制定和解释有关的政策和决定。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九、中国传媒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医院下设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师生员工日常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各院系、各单位需指定一名干部协助做好本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十、本办法由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注:1.医药费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诊疗费、护理费等费用。2.卫生部规定的急诊范围:(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2)急性胸腹痛。(3)突发高热,及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10)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11)烈性传染病可疑者。(12)急性尿闭者。(13)急性过敏性疾病。(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中国传媒大学公费医疗委员会
4年12月28日
2公费医疗管理—常见问题
Q1:哪些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A: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应届双学位、研究生(硕士、博士),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Q2: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起止时间?
A:从取得正式学籍(大约开学后三个月左右时间)开始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到毕业离校时终止。
Q3:如果生病了,如何就诊?
A:医院就诊,就诊时请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不能借证就诊或替代他人就诊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违反此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者取消公费医疗待遇。
Q4:如何办理转诊?
A:确因病情需要转出看病者,医院诊治医生负责开具转诊单,医院(医院)看病;如果不经转诊,私自外出看病者,不予报销。
Q5:寒、暑假发生的医药费如何报销?
A:学生寒、暑假发生的医药费,最高报销额只限于上级主管部门拨发标准费的两倍(为20元),超过部分自负。
Q6:休学期间是否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A:学生在校期间,不论因何原因休学,休学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Q7: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A:学生在校期间,因病住院凭医院(医院)的住院通知单,由班主任或本系老师协助办理住院借款手续,领取支票时要先交纳支票金额的20%押金,持出院证明一并结算。
Q8:医药费报销程序是什么?
A:门诊费用:医院转诊单、医院的就诊病历、有效票据、处方底方及检查治疗明细单,于报销日医院审核报销。
住院费用:出院后,持出院证明、有效票据及各种明细单,到学校财务处报销。所报销金额,于下月打进学生校园卡中。
Q9:报销比例是多少?
A:校内门诊费用(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报销90%;医院门诊费用报销80%;急诊非医院费用报销70%。
3预防接种—常见问题
Q1:入学后需要接种疫苗吗?
A:校内门诊费用(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报销90%;医院门诊费用报销80%;急诊非医院费用报销70%。
Q2:校医院平时可以接种其他疫苗吗?
A:可以。校医院保健科除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均可以接种各种疫苗。如甲肝,乙肝,水痘等。自愿自费接种。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公费医疗委员会
编辑
刘芳君
封面|张英然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会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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