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打人,还把人打得折了鼻梁骨。这事儿要放在没钱没势的普通老百姓身上,恐怕得早就进里面去了。但王思聪没事,王公子有钱啊,有钱能使磨推鬼啊,有钱可以钻钻法律的空子啊,有钱能够取得对方的“谅解”啊……到头了,这事儿就是个“误会”,他们闹着玩儿的呢……
当然,这事儿做的很“严谨”,方方面面都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在执法必严程度相对最高的上海警方眼里,王思聪当然不能例外。
王思聪打人后,上海警方按法律法规,要对王思聪拘留并罚款。然后,王思聪按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复议。再然后,上海警方按法律法规,暂缓对王思聪拘留。大家看好啊,都是在按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啊啊啊啊啊……
那么,王思聪的行政复议到了什么程度?目前还没下文,也少有人知。
但,就在行政复议还没下文的时候,却有一个消息传来:王思聪拿出万给被打者,达成和解。好,王公子果然出手不凡,还是资本厉害啊!
这是一个各方皆大欢喜的结果:王思聪破财消灾,可以过个好年;被打者虽然鼻骨骨折比较痛苦,但得到万,可以过个肥年;而所有看客观众,能从中得到一丝虚幻的快乐,纷纷感叹:要是我也被王思聪打一下多好;至于上海警方,在法律法规内依法办事,但毕竟是王思聪,不拘留他,省得麻烦,也落得个顺水人情。
然而,不久,又有一个不一样的消息传出——
1月16日,疑似被王思聪打伤的路人陈某某发话了。
说这个吗,就是个误会,对,就是误会......目前双方已经和解,但赔偿款嘛,可没有网传的万那么夸张哦。
这个消息,不少一些知名媒体也进行了转发。
误会也好,和解也罢,赔款数字多少?这些都是他们的事,我们没必要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没意思。
但真金白银肯定是有的。他们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后在一句“误会”之下,他们达到各取所需的目的。
只是,法律能这么玩儿吗?
你要说“以权枉法,以钱买法”吗?
不对呀!你看啊,无论是打人的王思聪、被打的陈某某,还是上海警方......他们都可以说是在法律法规内办事,这个在当下无疑是合规的,你能说不对吗?
咦?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呀,总让人觉得不那么开心,甚至有泄气之感。问题出在哪里呢?
有钱能使磨推鬼。钱当然是好东西,在这个物欲横行的社会呀,没钱是寸步难行的。但如果什么东西都用钱来衡量,那这个钱,就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因为天地之间有杆秤,那杆秤称的是世道人心,那杆称称的是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