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阳方城沈店乡的魏女士在郑州打零工,就在前些天在工地受了伤,住院治疗了近十多天,医疗费也是花去了好几万,可是工地的承包方确实只给了两千块钱就不再管了,由于经济拮据让魏女士的后续治疗没了着落。
程女士:就是7月19号我接到电话说俺妈在郑州一建干活在那打扫卫生呢当时我妈是在二楼干活呢三楼它一个运货的梯子它从三楼下来的时候一个板子把我妈砸屋里去了
程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是在7月16日被包工头带到了郑州一建公司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的某承包工地做零工,母亲受伤后,被工友紧急送往了附近的八千镇卫生院进行治疗。在八千镇卫生院提供的诊断证明上记者看到,诊断处理结果一栏写明,魏女士双侧鼻骨骨折,左眼眶周围软组织增厚等情况。入院第二天,由于病情突然加重,魏女士随后又被家人送往了医院,在郑大一附院治疗两天后,由于经济的原因,魏女士又被转到了一附院附近的医院进行了鼻骨手术。程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给母亲治伤,他们已经花了两万多块钱,而当时介绍母亲去工地打工的工头却避之不见。
程女士:临转院的时候他就拿了一千块钱到现在咱转院他一直不见人不见人咱找他项目部项目部说让咱找那个工头工头说他只是起一个协调作用工头不管俺
眼看母亲因为医疗费用问题无法继续治疗,这让程女士十分着急,于是他经多次辗转找到了当时介绍母亲打工的工头武文功,而武文功却拿出了一份有自己母亲签字的保证书。
程女士:工头和项目部签了一份保证书一切跟项目部没关系但是这个保证书俺根本就不认同是他们私下签的一个协议并且他把我妈的名字还写错着呢按指印这些俺全都不知道
在这张合同书上记者看到,武文功保证一次性支付伤者,也就是魏女士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三千五百元整,今后不管出现任何问题和后果,均与郑州一建和劳务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那么这份合同到底是谁签订的?魏女士后期的医疗费又该谁来承担呢?为了了解情况并协调解决问题,记者和律师陪同程女士来到了郑州一建集团公司总部,找到了办公室主管胡经理。
郑州一建集团办公室胡经理:现在病人病情恢复怎么样了现在病情恢复得稳定是稳定可以啊我们这集团公司是刚刚了解到这个信医院再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好不好
胡经理表示,对于魏女士在工地出的这次事故,他们还需要向项目主管了解详细情况。随后记者也采访到了魏女士出事工地的项目负责人赵经理,赵经理告诉记者,当时魏女士出事后,自己派人过去将魏女士送医治疗。
赵经理:你们有没有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他们属于日工日工有时候半天就换人了超过一天的咱都对他们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了她这是临时来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程女士的伯父盛先生告诉记者,出事时他也在现场,当时魏女士戴的有安全帽,但由于砸下来的木板冲击力过大,安全帽也被砸破,那么这块木板到底是从哪里掉下来的呢?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和魏女士一起做工的工友,根据工友的回忆,是物料提升机上的一块木板落下砸伤魏女士的。
赵经理:只有四层楼况且(物料提升机)经过特种部门检测的有安监站备案的她照的照片很可能是工人接料的时候一定要把门打开接料打开接过之后门要关住这物料提升机多层都可以用有检测有备案咱们现在检测备案的资料在哪有资料在现场
而就在律师调解程女士和项目部负责人商谈该问题的解决方案时,介绍魏女士打工的工头武文功也来到了调解现场。
武文功:你们给我打电话了没有你给我打电话了没有她就是我的工人先生你是谁你不要激动我是老武武文功
武文功表示,在魏女士出事后,他曾帮魏女士垫付了元的治疗费,至于为什么不负担后续费用,武文功解释说是因为魏女士的家属未经他同意,擅自将医院。而程女士则说,是因为当时八千镇卫生院在出院医院继续治疗。
武文功:医院医院医院她去到了医院医院啊还是医院
盛先生:我们很想住到郑大一附院郑大一附院治疗条件好但是我们手里没钱没办法的情况下她这个鼻子严重双侧鼻骨骨折没办法了我们才退而求医院
武文功表示,他并没有拒绝担负魏女士的医疗费,当时他还为魏女士向郑州一建集团申请的元的治疗费用,并与郑州一建签订了一份保证书,那么这份保证书上为什么会有魏女士的签字和手印呢。
武文功:我签的啊是您在受害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签的工地的工人出事了肯定我要去项目部去给她协调啊协调啥情况我去安排这个事啊
赵经理:是转院啊还是医院咱先看病至于班组长说走法律程序商量以后看看咋办找一个最妥的办法
双方僵持不下,那这件事的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呢?随行律师也就此作出了法律解读。
律师杭保华:受害人在工地上受伤的话郑州一建和武文功都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况且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如果在违法分包的情况下工人在工地受伤你作为用工单位是要承担一个工伤保险责任所以按照目前情况来说一建作为承包方它应该起一个用工的责任去支付一些相应的费用
7月31日上午,项目负责人赵经理表示,医院看望了魏女士,并表示将由郑州一建来担负魏女士的治疗费用。
杭保华律师表示,在工程建设中层层转包、级级分包的现象比较多见,务工者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伤害,各路承包人员相互推诿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作为务工者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在为谁提供劳务,并保留证据。
律师杭保华:我们要注意平时收集一些证据证明我们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比如说我们平时所有的工牌工资发放的一些记录一些证明以防我们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证明我们的工作内容在哪工作
总监制/张克宣监制/朱兆峰
编辑/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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