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要闻
三明市妇联副主席陈小红到清流法院
调研指导妇联工作
3月13日,三明市妇联副主席陈小红一行到清流法院调研指导妇联工作,对清流法院妇联在硬件设施、党建带妇建、妇女关怀等方面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希望清流法院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模式,并进行宣传和推广。
三明中院原专委沈小放到建宁法院
开展业绩评价系统运用培训
3月12日,三明中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沈小放到建宁法院开展业绩评价系统运用培训,详细介绍了该业绩评价系统的运用理念、考评方法、评价规则、指标和权重系数设置等内容,并建议根据该院工作实际情况完善考评办法。
基层要闻
尤溪法院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
3月13日,尤溪法院院长俞和勇主持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部署推进冲刺第一季度执法办案工作,并强调: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均衡结案的理念,力促均衡结案“常态化”;要根据案件数,制定合理的结案计划,防止案件边结边积;要定期通报,审管办要强化监管,及时跟踪,督促办案进度,提高结案率;要落实分管副院长、庭长和员额法官的责任,层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提升审判质效;要加强诉源治理,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矛盾纠纷分流化解,从源头上止诉。
清流法院院长邓长峰
为全院干警上专题廉政党课
3月13日,清流法院院长邓长峰以“树正气打歪风强内功”为题,为全院干警上专题廉政党课,通报了6起法院系统内发生的违纪案例,要求全院干警要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定力,筑牢廉洁司法、严守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心系人民群众,牢记党的宗旨;要坚持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院落到实处。
宁化法院院长到干警驻点村调研
3月13日,宁化法院院长黄伟到水茜镇张坊村调研指导干警驻村工作,向村委干部、驻村干警详细了解该村平安建设及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要求驻村干警协助村两委做好扶贫、电信诈骗情况排查和交通安全创建等工作。
明溪法院召开
年度党组班子述责述廉会议
3月13日,明溪法院召开年度党组班子述责述廉会议,院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等方面进行述责述廉发言,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今后整改方向和措施。该院中层以上干部现场听取了党组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和院长白威的现场点评,并对党组班子逐一作出民主评议。
各法院组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
沙县法院
3月12日,沙县法院组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统一思想认识。院长张建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该院执行综合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在发言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增强党性休养;要保持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勇于直面问题,不遮遮掩掩;要深刻剖析原因,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支部工作取得新成效。
将乐法院
3月13日,将乐法院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各支部书记汇报支部年度工作和评价及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党员依次发言,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
大田法院
3月8日,大田法院4个党支部积极组织50余名党员干警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逐一从思想、学习、工作方面进行发言,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今后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起到了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效果。
三元法院传达贯彻
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3月11日,三元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做好全年审判质效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议事质量;要针对存在问题补齐短板,科学合理制定团队和个人的年度、季度、月度任务,切实改变前松后紧现象;要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做到评查案件全覆盖、员额法官全参与,促进审执质效提升;要优化审判管理工作硬软件配备,配齐配强相关人才,推动审判管理信息化应用,推动审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泰宁法院召开“奋进新时代
干好每一天”青年干警座谈会
3月12日,泰宁法院组织召开“奋进新时代干好每一天”青年干警座谈会,进一步了解青年干警思想状态,发动青年干警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大家结合自身岗位,畅谈所思所想所盼,围绕司法改革、机构改革、队伍管理等工作提出30余条意见和建议。
梅列法院开展执行专项行动
3月5日至6日,梅列法院开展执行专项行动,组建3个攻坚小组,出动警力16人,采取查封、冻结、拘传等多种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打击。此次行动共传唤10人,达成和解协议4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21.76万元,查封房产2套,司法拘留1人。
永安法院开展“门前三包”志愿宣传活动
3月13日,永安法院开展以“学雷锋、创文明、讲卫生”为主题的“门前三包”志愿宣传活动,组织青年干警们到燕江东路至北大桥责任路段上,向沿街商铺和住户宣传“门前三包”内容,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引导商家住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社会环境。
案例普法
尤溪法院
尤溪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甲与陈某乙等亲戚到KTV喝酒唱歌,被害人汤某到包间欲与陈某乙喝酒,且不同意陈某甲替酒,陈某甲因此与汤某发生争吵,且互相推搡,陈某甲遂拿起沙发上的麦克风扔向汤某的鼻子,造成汤某鼻骨骨折,经鉴定,汤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甲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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