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鼻骨骨折治疗
鼻骨骨折原因
鼻骨粉碎性骨折
鼻骨骨折护理
鼻骨线形骨折
鼻骨骨折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公布的49个婚姻家

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

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目录

1-16(略)

17、刘某某诉袁乙赡养纠纷

18、陈某琪与被告陈某明抚养费纠纷案

19、黎某某与被告资某祥等六人赡养纠纷案

20、陈某某与梁某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

21、何某某与蒋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22、翁某某故意伤害案

23、李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24、彭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25、杨某某诉汪某某变更抚养权案

26、王丽诉张伟同居析产一案

27、王鹏与徐丽丽彩礼返还案

28、孙丰杰与王玉萍离婚纠纷案

29、韩理诉杨延铭探望权纠纷

30、邢桂芝诉殷智刚占有物返还案

31、张某诉程某身体权纠纷案

32、刘平诉孔霄离婚纠纷案

33、陈长臻诉陈路程、徐磊、徐春艳赡养纠纷案

34、原告李泊霖、李宁诉被告李涛抚养费纠纷案

35-49(略)

十七、刘某某诉袁乙赡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某称,原告与丈夫袁某某结婚后,生育有长子袁甲(已病故)、次子袁乙、女儿袁丙。现原告身患脑梗、冠心病、高血脂、2型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组等多种疾病,需要花大量的医药费及请护工护理,除二儿子袁乙对原告尽赡养义务外,被告袁丙对原告不管不问,未尽到女儿的赡养义务,为此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年3月28日至判决生效之前已经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约.7元的三分之一即.45元;2、被告承担原告于年12月4日至年2月22日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住院费、护工费等费用.22的三分之一即.74元;3、被告承担本案宣判以后至原告死亡之前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与原告相关的费用的三分之一(医院和药店开具的正式发票为准,护理费以同时期三家家政护理公司出具的报价之和平均值为准);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原告起诉被告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已实际履行作为女儿对母亲的赡养义务,而原告之子袁乙从工作至今,对父母分文未花,本次起诉是袁乙一手包办。原告有医保,其本可以在医保定点单位郑州市三院治疗,而非医院二附院康复科治疗,自付费用每天高达上千元,且反复住院、出院已达半年,造成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被告对此无赡养能力。原告有稳定的退休工资,房产两处,无论是每月收入,还是用房产担保贷款或变卖一处房产,都可支付医疗费用。而原告却把其中一套房产赠给了原告儿子袁乙,原告可以将给儿子的房产卖了支付医疗费用,而被告没有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的能力。被告作为女儿应当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对原告方的合理合情合法的要求,被告方予以认可,但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费用,被告不愿意承担。

(二)裁判结果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于年6月19日作出()惠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袁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跃兵医疗费.4元及护理费元;二、被告袁丙承担本案宣判以后至原告刘跃兵死亡之前的医疗费、护理费的的三分之一(医院的正式发票为准,护理费以同时期河南省服务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民事判决书已于年7月25日生效。

(三)典型意义

法律规定子女有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经济困难时有权利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这里包括基本医疗支出。但这不是说,父母经济水平良好时,子女就不需赡养父母了,赡养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在本案中,原告虽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但原告患有大量的疾病,这些费用不能满足原告需要的医疗支出,而女儿不愿赡养原告的理由是原告有两套房产,因原告把其中一套房产给了儿子,而没有给女儿,所以被告就说如果原告把其中一套房产抵押贷款或者变卖,原告的医疗费用就不成问题了,而被告也不需要再支出费用了。原告说儿子家庭比较困难,女儿对原告帮助儿子有意见,本不想让女儿出钱,但现在的病情严重,费用比较高,想让女儿承担一些医疗费用,女儿家庭也比较富裕,有能力承担一部分,于是只要求女儿支出医疗费的三分之一。

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人们会为了利益不惜舍弃亲情。天下父母之爱最无私,而子女对父母之爱最吝啬,认为父母的所作所为都是应当的,当财产分配不均时会为此反目成仇。大多数赡养案件都是因为父母对财产分配不均或子女认为父母对哪个子女偏心引起的。写这个案例,就是要告诉大家,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

十八、陈某琪与被告陈某明抚养费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琪(系未成年人)诉称,其母陈某芳与被告陈某明于年经衡阳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原告陈某琪由母亲陈某芳抚养,被告陈某明自当年起每年支付抚养费元至小孩独立生活时止。年原告之母陈某芳患精神病死亡。自此,原告一直随外祖父母生活,被告陈某明自年开始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原告即将面临高中教育,原来离婚协议约定被告每年支付元抚养费已远远不能满足原告生活和学习需要,故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陈某明向原告陈某琪支付拖欠年至年的抚养费元,自年至年每年按元支付抚养费。

(二)裁判结果

经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陈某明自愿按照每年元的标准支付原告陈某琪年9月至年7月高中三年及陈某琪年7月高中毕业后至年9月共计四年的学习、生活费等日常开支共计元;本案受理费经本院院长批准予以免交。

(三)典型意义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始终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个宗旨:一是司法救助。在立案阶段即报请院长审批免交诉讼费,对追索抚养费的原告予以司法救助。二是注重调解。对该类案件注重调解,更有利于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三是维护亲情。原告之母因病去世,原告仍随外祖父母生活。承办法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始终注重维系亲情,绝不能因为官司使双方反目成仇,亲情沦丧。希望原告在失去母爱后,被告能给原告多一份关爱,多一份责任。原告外祖父母在其负担能力范围内尽一份对外孙的抚养义务,共同抚养未成年的原告茁壮成长。同时向原告说明原告向被告追索抚养费是其权利,但是原告应多体谅父亲的难处,被告在还有2个小孩需抚养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增加支付抚养费,已经是尽力而为了,平时要多注重与父亲沟通,增进父女感情。该案调解结案后,原被告都很满意,原告所在村组、学校也反映良好。

十九、黎某某与被告资某祥等六人赡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黎某某已年过八旬,共生育了被告资某祥等6个子女。原告老伴去世后,6个子女因原告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原告老无所依,经家族亲属等调解均无法解决矛盾。原告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自己的6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6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二)裁判结果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资某祥等6人每人每月给付原告黎某某赡养费元(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支付本月赡养费);原告黎某某的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由六被告均等负担。

(三)典型意义

古语说“养儿防老”,原告好不容易将6个子女抚养成人,却不料晚年落到如此境地,着实让人心寒。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6名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照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现原告年迈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现有经济状况无法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其子女应当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二十、陈某某与梁某某子女抚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梁某某于年经他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后,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于年11月6日生育男孩陈某乐。此后,原告陈某某常年在外打工,自小孩出生起至年3月,小孩随被告梁某某及原告陈某某的父母共同生活。年3月,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解除了同居关系。此后,原告陈某某仍在外地工作,被告梁某某在耒阳市区工作,该期间小孩随原告陈某某的父母生活,被告梁某某探望了小孩,小孩的学费由原告陈某某的父母与被告梁某某共同负担。自年3月起,小孩一直随被告梁某某生活。

(二)裁判结果

原、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等,直至小孩能独立生活时止。本案中,陈某乐系原、被告的非婚生小孩,在原、被告同居关系期间,该小孩随原告父母和被告共同生活,原、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后,小孩虽随原告父母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该期间原告一直在外打工,被告在耒阳市区工作,亦对小孩履行了抚养义务。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小孩随被告生活,由原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元,能更好融洽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关系,也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综上所述,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梁某某的非婚生小孩陈某乐(男,年11月6日生)随被告梁某某生活,由原告陈某某每月给付抚养费元至小孩能独立生活时止,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

(三)典型意义

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十一、何某某与蒋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年8月24日,原告何某某、被告蒋某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小孩何某珈由被告蒋某某抚养,原告何某某每月给付小孩抚养费元,直至小孩十八周岁止。判决生效后,原告每月现金支付小孩抚养费。后来因为原告未给付小孩抚养费被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裁定要求原告每月打款进被告账户给付抚养费,从年11月份至起诉时止共计47张银行存款凭证。年10月2日被告把小孩住院医药发票给原告,要求给付相应费用而没有给付后,被告就没有让原告探望小孩至今。另外,原告于年2月29日和年3月30日分别支付元和元小孩医疗费用。另查明,何某珈于年3月9日生,现在校读书。

(二)裁判结果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何某某每月最后一个周末探望婚生儿子何某珈一次直至成年,被告蒋某某应予协助。

(三)典型意义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予协助配合。本案中被告因小孩住医院探望小孩没有买东西,以及原告没有马上给付小孩医疗费用而不给原告探望小孩,是不利于小孩身心健康成长的。原、被告虽已离婚,但是无法隔断父母双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情感纽带,父亲在儿子的成长过程中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被告不能因为原、被告双方家庭之间的矛盾影响到原告的合法权益和小孩的健康成长。法院希望双方在今后探望小孩问题上本着互谅互让、有利于小孩身心健康成长为准则,遇事多克制、协商。法院考虑从既不影响小孩现有正常生活和学习,又增加儿子与父亲的沟通交流,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小孩身心健康成长的目的出发,酌情做出上述判决。

二十二、翁某某故意伤害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翁某某与被害人胡某系夫妻关系,但胡某与杨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且长期对翁某某实施家暴。案发当日晚上,胡某带着杨某回到家中,与翁某某发生口角。胡某拿出一个拖把追打翁某,后又换用衣架继续殴打。翁某某随手拿起玻璃酒柜上的一把水果刀防御。双方对打中,翁某某右手所持的水果刀刺中胡某的左侧胸部,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裁判结果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翁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翁某在自身遭受不法侵害时持刀防卫,并在该过程中将他人伤害导致死亡,属防卫过当。案发后,翁某某请人报警并积极救治被害人,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本案系婚姻家庭问题引发,被告人在案发后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被害人在本案的起因上存在较大过错,可以对翁某某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涉及家庭暴力引发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件。此类案件普遍呈现被害人有较大过错,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再犯的可能性不大等特点。本案对被告人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但能够起到刑罚预防犯罪的作用,也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实现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十三、李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丈夫宋某某于年4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创办公司并经营。年5月,宋某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告杨某发展为情人关系,原告李某一直蒙在鼓里。年11月8日,宋某为履行对杨某的承诺,通过招商银行将66万转账到杨某账号上,原告李某发现后,多次找杨某索要未果,故向法院起诉。原告李某起诉认为,其丈夫宋某背着自己私自将66万元钱支付给与其有不正当关系的被告杨某,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被告杨某应返还其取得财产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诉讼中,被告杨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二)裁判结果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的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宋某背着妻子将66万元的现金支付给情人,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其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被告杨某所得66万元款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原告的损失,属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为此,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杨某将66万元现金返还给原告李某。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因婚外情导致的不当得利纠纷,因现实生活中有类似情况的出现,故本案的处理引起了广泛的







































北京医院看白癜风多少钱
白癜风症状图片及治疗


转载请注明:http://www.slihuax.com/bggzjg/78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