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静县法院哈尔莫墩法庭受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该案中,承办该案的江驰文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张某年事已高,便利用快速立案,简化程序,优先调解的便民利民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第一时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年8月19日7时许,张某搭乘其朋友刘某的三轮电动车一同去务工,当三轮电动车行驶至哈尔莫敦镇南路时,由于天色较暗驾驶电动车的刘某没注意刮撞到横跨道路两端已悬至地面的光纤线缆,线缆先是将刘某头盔刮掉,继而又把乘坐在后车厢中的张某刮倒致伤,事发后张某被立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腰3椎体左侧横突骨折、鼻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和静交警队展开调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证明:事故成因无法查清。加之该路段监控设备只有一个又没有拍到事发经过,张某因无法厘清本案责任主体,遂将三轮电动车驾驶者、和静县某通讯公司与和静县某燃气公司一并告至法院。和静县法院哈尔莫墩法庭在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及时梳理法律关系,明确本案争议焦点,横跨道路刮伤张某的光纤线缆是和静县某通讯公司所架是用于事发地路边一用户生活使用,光纤线缆脱落垂地是因和静某燃气公司在该处施工的挖掘机进场时不慎将光纤线缆刮碰导致线缆下垂,事后未对下垂线缆进行恢复原状导致其自然脱落继而刮伤事主。针对双方的争论,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的分歧不大,存在和解的可能。于是,在开庭前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及应承担的责任,并劝导双方当事人应互谅互让。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法官提示随着通讯、网络技术发展,作为传输信号载体的电缆线遍布城乡上空,错综交杂的线缆便利了广大居民的生活,但也由此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如果因线缆脱落、坠落给行人造成损害,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相关单位应时刻注意加强防范,及时尽到管理和维护义务,将事故发生率减到最低。
来源:和静县人民法院道尔加拉
编辑:张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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