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宾一女童在幼儿园受伤却被校方要求退学,对于幼儿园发生女童受伤的事情,兴宾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管不了”。
女童幼儿园内摔伤
11月3日,罗女士的女儿青青(化名)刚读来宾市小×花幼儿园第9天。
当日下午4时许,罗女士突然接到幼儿园园长石某发来的信息,说青青在幼儿园摔跤了,脸上有些淤青。
罗女士赶到幼儿园,看到青青面部不仅额头、眼敛等三处地方皮肤淤青,还有几个地方有红色印子。
青青受伤后,脸部多处有淤青。(家属提供)
石某告诉她,当天中午,青青在幼儿园内被另一个小朋友碰撞,倒地摔伤。当时以为女儿是一般的摔伤,罗女士并没有太在意,抱着孩子回了家。
可到了晚上,女儿不停地哭闹,罗女士仔细检查发现女儿的左下巴也受了伤。
她怀疑女儿并没有摔伤那么简单,便发信息给石某要求调看监控视频,想知道女儿的受伤过程。但石某回复称没安装有监控。
事发一周后,青青的左眼眶还有明显淤青。(家属提供)
4日,经医院拍片诊断发现,孩子脸部皮肤组织受伤,颅内和头部骨头没有受伤。
幼儿园要求退学了事
罗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受伤后,本来她只想着如果女儿身体没有大碍,事情就过去了。
可到了6日中午,石某打来电话,叫她把孩子入学时的交费发票拿到幼儿园,幼儿园退还部分费用,让孩子退学,理由是:“小孩太小,不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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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说,接到电话后,她十分生气,认为幼儿园的做法让她感到寒心,便坚决不退学,要求对方给个说法。
教育部门称“管不了”
事发后,罗女士先后向多个部门反映。兴宾区教育局指派学区的小学校长组织双方调解,但无果。
罗女士说,她经过打听得知,石某准备将幼儿园转让给他人,担心小孩以后会留下后遗症需要治疗,所以向幼儿园索赔元。
在小×花幼儿园,石某称,罗女士的索赔数额过高,她不答应,因为怕以后别的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后家长也效仿。
另外,罗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对幼儿园“不利”的信息,同时还跟亲戚到幼儿园“闹事”,导致幼儿园名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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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记者跟随罗女士到兴宾区教育局“学前办”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小×花幼儿园是一家民办幼儿园,至今都没有取得办学资质,因为它并没有达到自治区规定的相关办学条件。
工作人员称,由于该幼儿园没有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件,罗女士的女儿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不愿赔偿,教育局也没办法。
该幼儿园发表相关声明:
就在此事发生后,该幼儿园方面,已经于11月7日发布一则声明到幼儿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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