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小宁家住卢氏县官道口镇,年底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他左锁骨、鼻骨、前颅底等多处骨折,住院23天花费医疗费将近4万元。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后,被告不认同小宁私下做的伤残鉴定报告,请求法院重新进行鉴定。
29岁的阿璇购票体验“网红桥”项目,不慎落水滑倒,造成左腿韧带、半月板损伤。阿璇认为“网红桥”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诉至法院。诉讼中被告要求对阿璇的伤残程度、护理依赖程度、护理期限进行鉴定。
还有灵宝的李大哥与魏大哥,双方对年的一张欠条署名发生争议,诉讼中申请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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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宁、阿璇、李大哥、魏大哥等许多案件,因大多数案件本地区没有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当事人对本地机构不认可,当事人需要奔赴外地进行司法鉴定,相关费用自然会大量增加。
被鉴定人出行难、费用支出高、案件鉴定时限长、过程不够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期间,人民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得到了三门峡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三门峡中院迅速部署改革相关工作。司法技术处打破传统委托方式,改变“一个案件一个机构”的模式,主动联系司法鉴定机构,把伤残鉴定案件、法医类鉴定、小额文检鉴定等费用较低的案件,合并打包后统一委托某一家鉴定机构,邀请专家们“上门”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鉴定服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后,10月29日,天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受委托机构,指派4名法医专家来到河南三门峡,医院集中出诊,对当事人进行查体司法鉴定。三门峡中院司法技术处集中全市18起案件18名被鉴定人现场开展伤情检验检查,有序组织案件被告、保险公司等18名相关人员到场进行见证。医院的张大姐,得知因自己尚在治疗期,不能进行司法鉴定,委屈地哭了起来。除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外,此时的她很担心,今天不做,再鉴定的结果是否会不利于自己的赔偿,后续的治疗费用怎么办?如果不能趁今天的机会鉴定,以后往返外地是否会产生更大的开销。看着无助哭泣的大姐,工作人员赶忙安慰她,今天不能做并不是刻意为难她,按照法定程序,即使做了也是无效的。今天不给做不代表以后不能,鉴定机构以后还会来三门峡,请她放心!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36名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主动配合,顺利完成被鉴定人的伤情检查。法医专家与老百姓面对面交流,案件鉴定程序更加公开,极大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费用以及往返奔波之苦。同时,做好各类必要检查后,案件一般在十个工作日便可结案,大大缩短了案件办理期限,案件质量得以大幅度提升。纵观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建设、诉讼服务网络改造升级,如何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少掏钱已经成为普遍的思维习惯。打官司可能有输有赢,但在这个过程中,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温暖关怀,才是真正的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这也是三门峡中院在教育整顿期间,改善自身作风、延伸司法为民的一项有效举措。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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