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网友“钢牙妹的初吻”您好!妈妈在乡里面的大巴车上因为刚好要下车了,所以站起来了,正好司机一个急刹车导致鼻骨骨折,司机急刹车是因为差点撞到别人,而且我妈妈还提前说过要下车了,他们还没有减速行驶。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属于双方过错还是车主个人过错啊!如果要求赔偿可以赔偿哪些费用啊!
江苏江豪(靖江)律师事务所陆卫进律师:根据《合同法》第条规定,你母亲投币乘坐大巴车时等于和客运公司签订了一份客运合同。根据该法第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该案中如果承运人不能证明你母亲的伤情是你母亲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你母亲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公交公司应负全责。你们可以起诉公交公司,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陆卫进律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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