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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审理被告人秦某、赵某寻衅滋事一案……”11月24日,随着“大法官”一声锤响,一场李沧区中小学生“模拟法庭”庭审在李沧区人民法院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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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合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李沧区教体局、李沧区司法局、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财经日报联合举行了“我与法律零距离”年李沧区中小学生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来自青岛市第二实验小学、北山小学、振华路小学、文昌小学以及62中五所学校的小小普法员们,再次齐聚法庭,模拟法庭判案的庭审程序,进行角色扮演,真实还原校园伤害案例发生的全过程,让在场观看表演的师生深受启发,对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预防、处理及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在北山小学和文昌小学展示的模拟法庭上,扮演法官的小学生身穿法袍、背后是庄严的国徽,扮演原告和被告的同学分别坐在写有被告、原告名牌的两侧。整个模拟法庭庄严肃穆。而小法官也通过庭上调查,庭外合议,最终对一起校园意外伤害案做出了判决。振华路小学在模拟法庭上也顺利“审判”了一桩未成年人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伤一案,被告人赵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秦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青岛振华路小学六年级2班
从一开始来到法庭的兴奋到后来莫名的紧张,我扮演的是一名法警,虽然没有任何台词,但是警服的责任和法庭的庄严都让我切身感受到了要在最美的年华珍惜美好生活,不能像案件中的同学一样,随意殴打挑衅别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人犯法同样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青岛北山小学五年级二班王雅萌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充分了解了法庭秩序、审判的过程等等。深深懂得了犯罪的后果。这次模拟案件中的被告在课间玩耍期间,将原告拽倒,导致原告鼻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学校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磕磕碰碰的事情,以前就不当回事,可这次来法院后,我觉着校园意外伤害需要我们同学们自己提高安全意识!我们要严格的要求自己,长大后不会像案件中的被告那样,既伤害了同伴,自己还要承担后果。
青岛文昌路小学带队老师
平常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是通过专题课,法治教育进课堂等活动,但是像这样的模拟法庭,这么真实的一个现场给孩子们的教育可能我们觉得效果更好一些。
青岛李沧区法院丛法官
作为校外辅导员,帮助同学们实现模拟法庭演绎的李沧区法院的丛法官认为,让同学们在真实的仪式中感受法律的庄严、公正才是最重要的。法庭肯定是有规则,这个活动我们事严格按照标准准备的,从前期的参观、培训,到今天的展示,每一个环节都让孩子们亲身体验法庭的庄严神圣。
本次区法院的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李沧区教体局将继续推进“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向纵深发展,目前青岛市第二实验小学已打造完成并开始启用了校内模拟法庭,这在全市属首家。李沧区教体局希望能把这种创新的校园法治教育形式带到更多的学校,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受益,助力安全校园的建设。
全区各学校也会根据学校和学生区域特点和自身需求,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帮助和指导下,选择适合的案例,在校内进行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落实校园法治宣传教育。
青岛市第二实验校园模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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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2中“小小普法员”在李沧区法院少年法庭中参与第一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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