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光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故意伤害一案在光泽县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何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案情经过这是一起夫妻之间闹离婚引起的案件。案件起因是被告人何某在一天回家后,看到亲家元某及其亲戚共八人到其家中商量自己女儿与女婿离婚事宜。双方交谈中,元某先动手打了何某的女儿,何某气不过,举起凳子朝元某砸去,双方打斗中,元某的亲戚严某却被何某打伤,经鉴定严某的双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何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事后因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何某被光泽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审查,检察机关对何某进行释理说法,何某表示认罪认罚,已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向司法机关上交了赔偿保证金。鉴于上述情况,该院依法对何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检察官友情提醒:冲动是魔鬼,成年人凡事要冷静思考,莫要武力解决问题。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是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南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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