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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邪邪的故事不是那种硬核的诡异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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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涯·莲蓬鬼话

作者

红酥手贱

整理

灵异故事书

#1.灭门

师父让我去灭个门。

我在兵器库里挑了几个时辰,守库的小师弟都睡着了。扛着一把青蛇刀和一杆曜日枪走出山门,我隐隐听到那对站岗的小师弟在一旁赞叹。

左边的说:朴师哥当真厉害,我还没见过谁能同时使刀和枪的!右边的说:朴师哥号称三头六臂,还能左右互搏呢,同时使两样兵器有什么稀奇!

我一笑。他们哪里知道我还揣了一大包好东西在腰间!走到镇上。四下无人,我闪进了老油的当铺。

三百两!老油摩挲着那杆曜日枪,小眼睛里闪着贪婪的光。不当了!我一把夺过那枪,转身要走。

一千两!他抢上一步,双手拉住枪尾。

不当!我的手上微微加大了力度。

两千两!他的脖子上青筋暴起。

不!我一使劲,枪尾就脱了他的手。

一……一万两!老油带着哭腔。

成交!我把枪扔给他,道:单就枪头这颗东海赤明珠,就不止一万两了!更别说这西方神木的枪身,这鲛女发丝绑出的枪穗子!你也知道,红头发的鲛女十几年前就绝了种了!这玩意儿可是卖一杆少一杆!

再把腰间那些宝贝掏出来。掏一样,老油的眼神直一次。

半个时辰后,终于,所有东西都得了我心满意足的价钱。

唉!想沾点你的油水,难啊!老油叹道,阿朴,你要那么多银子到底有什么用?你是个要接班当掌门的啊!

我回头一笑:油叔,谁还能嫌银子烫手啊!

银票揣进怀里,轻飘飘一摞纸,双腿却仿佛沉重了不少。我走了几步,一阵饭香飘进鼻孔,我突然感觉到,好像是饿了。

天下第一味。

我站在饭庄新崭崭的牌匾下。这老板比我更狂,我也不过自称天下第二刀而已——第一刀当然是要让给我师父了——我突然就有了兴致。

崭新的白毛巾搭在肩上,浆得笔挺的对襟褂子,还有丝毫不见疲沓模样的笑容。小二躬身在我身旁,正一一报出那些花里胡哨的菜名。

这果然是一家新店。我喜欢新店,还没有把生意做成一种习惯,还没有把菜炒成一团囫囵个的烟火气。

这上面有的菜,都给我来一份儿。我把菜单丢回小二怀里。

爷您是几位一起用饭?小二显然被我吓住了。

一位!我说,财大气粗的感觉好极了。

贵客您稍坐!马上给您换壶好茶!小二谄笑着端走了茶具。

我打量着这“天下第一味”。来的时候我一眼就选中了这张桌子,既可以看到餐馆内部的每个角落,还不会错过窗外的风景。

店里客人不多不少,窗外风景不咸不淡。

菜开始上来了。菜摆满了桌子。

几个小二把邻座的空桌拼了过来。菜又摆满了那张空桌。再拼两张桌子。菜终于上齐了。

果然,老板也来了。我问:你是怎么个天下第一法儿?

老板点头哈腰地说:小人姓“第一”名“味”,所以这馆子的名字也就是个噱头。

我撇了撇嘴,刚拿起筷子,老板就笑出了一脸褶子往前凑。

我招招手,他就也坐了下来。也罢,此刻没有红袖佳人,就勉强用老板那张褶子脸佐餐吧。

老板却拿出一小瓶酒。巴掌大小的玉露瓶。

我说:第一兄,你是不是有点儿小气了。

老板说:客人您说笑了。小店的菜,不是自夸,也算人间绝味,可到底还是凡品。这酒可是仙家酿的,一滴就足够佐十桌这样的菜了!

说完,他拧开那玉露瓶,顿时异香满屋。我留心一看,果然瓶盖上连着一根长长的银针。他将那银针浸入酒中三次,片刻再取出。小心翼翼将瓶盖递给我。

我仰头,竖起针尖,让那米珠大的酒粒滚落进口中。

——上一次喝针尖酒,还是十年前师父嫁女儿的时候。

老板竖起了大拇指:客人您真是行家。我摆摆手,还在等那酒珠在口中炸开。

十几秒后,我大吼一声:好!然后下箸如飞。

四桌菜,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已是吃得干干净净。

我拍出那张卖曜日刀得的万两银票:这瓶酒我买了!

老板说:这酒却是不卖。客人您若是喜欢,常来我们小店吧,您来一次,我请您喝一次!

我摇摇晃晃走出门去。

老板追出来:客人留步!我还没找您银子呢!

我头也不回说:把酒给我留着!过几天我再来!

师父让我灭门的是个没听过的小门派,叫“秋刀帮”。什么鬼名字?哪有我们“三文门”这天下第一门有气势?

跋山涉水。半个月后,我终于到了这秋刀帮的老巢。山门口连个岗哨都没有。我骂了一会儿战,没人理我,只好悻悻往山上爬。

顶着大日头爬到山顶,中门大开。为防有诈,我提气跃上墙头。偌大的院子里,弥漫着死一般的寂静。

我转了半个钟头,终于确定这秋刀帮是跑了路了。

山风吹动火气,我就跑进他们的香堂,挥着我的青蛇刀,把这群胆小鬼几百年来积攒的一堆师祖牌位给砍了个七零八落。

回去的路上,我又跑到那“天下第一味”,可惜老板不在,那针尖酒也就没喝上。

到了山脚下,忽觉不对。仔细一想:眼线没了。我一路狂奔,果然一路的岗哨都消失了。一定是出了大事!

到了山顶,我还是没有见到一个活人,也没有见到一具尸体。

我推开院门,里面空无一人。跃上那七层塔的塔顶,我突然看见香堂那三层大殿的门前黑乎乎一片。

一跃而下。还没靠近,就看到不是黑的,是红的——一地的血。还有更多的血,正从大殿的门缝里流出来。

我发力拔掉那几颗别在门上的树干。一大堆尸体从里面涌了出来,我立刻淹没在尸堆里。

奋力站起身,我数了又数,具尸体。加上我就是了,正是我们三文门的人数。

我们这是被……灭门了?

我冲进大殿,看到师祖们的牌位都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突然间我仰天狂笑起来: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还有我这一个漏网之鱼吧?

首先,我要确定是谁干的。

——其实不用多想了,那么多“秋”字,怕我眼神不好一样,饱沾鲜红的浓墨,写满在大殿的四壁。

其次,我要想想怎么报仇。

仇家能杀了我师父这“天下第一刀”,想必也是个一等一的好手。如果我打不过他,那可是白白送死了!

突然,我想到了什么,赶紧跑进兵器库。空空如也!

我们三文门几百年存下来的好兵器们,已经被洗劫一空!

对了,密室!我赶紧转动机关。

一面墙缓缓移动,闪出了里面的一方洞天。也闪出了三个黑衣人。还有被翻得一地都是的黄金和珠宝。

我傻了。他们也傻了。

八目相对,几秒钟后,我的刀扬了起来。离我最近的那个脑袋顿时像西瓜一样滚远了。

另一个家伙已经拔出了刀,摆好架势。突然躲在最后面的那个家伙扬手将一些粉末迎面撒来。

用毒?如此下流!我已来不及避开,只好屏气受了那一扬。

不少粉末还是飞进了我的鼻孔。头晕!眼花!手麻!腿软!

我的刀掉在地上,“咣当”一声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听到的最后声音。

醒来时——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梦还是醒——我的世界全变了。

没有了光,没有了声音,仿佛一切都不存在了。

一个人正将我搀扶起来。我想要站起来,可是双腿一点气力也没有。

那人努力了半天,终于放弃了。

我张开嘴,却感觉口中空荡荡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发出了声音。

突然,一缕异香飘进我的鼻孔。这香气?

对了,是那针尖酒!

那人已经扬起我的脑袋,我下意识地张开了嘴。

一滴针尖酒爆开在我的唇齿间,绝美的滋味和舌根的剧痛同时袭来。

难道此人是那“天下第一味”的老板?

那人捉过我的手,在我的手心写着字。

——客人,我来还欠你的一滴酒。

是那“第一味”!我捉住他的手,也在那粗糙的手心里写起字来。

——第一兄,快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这个实在不知,我来的时候你就昏倒了。对了,墙上有字!

——是不是“秋”字?

——不是,墙上写着“吾秋刀帮规矩,从不做灭门之事,此事盖汝三文门挑衅在先。如今吾留汝性命,但废去汝耳、目、舌、足,如此一来,三文门还有活口,也不坏吾帮的规矩。待汝死后,三文门一派也是断送在汝手中的,岂不妙哉?”

我抽回手,慢慢摸上我的脸——没有了眼睛,取而代之的是两个黏糊糊的空洞。再摸,没有了耳朵,取而代之的是两截插在耳洞中的木棍。

我把手伸进嘴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了舌头。我再摸向双脚,膝盖以下都已经没了知觉。

当真妙哉!一阵眩晕,我又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第一兄说已是三月后,他还说我已经基本养好了伤。

在手心里写字,成了我跟外界唯一的交流方式。

三餐都由一个小二磨成了粉浆送来。

被褥换得很勤,可我还是整日被异味包裹着。

不过也好,嗅觉,这是唯一让我觉得自己不是活在幻觉中的东西了。

我为什么还活着?因为我要复仇。

我还有什么?一具行尸走肉一样的身体?

行尸走肉也许还更潇洒些——我根本不能行,也不能走。

不,我还有一具能正常思考的大脑,里面装着三文门武功的所有秘籍。更何况,我还有存在钱庄里的千万白银,白万黄金,提款子的暗语也装在我的大脑中。

我已经跟第一兄商定好了,他帮我复仇,事成之后,我的积蓄,全归他。

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我才把本派所有的武功秘籍都用手心写字的方法告诉了第一兄。

用了十年时间,在几万个孩子当中,才挑选出个天资最高的。

又用了二十年时间,才把本门的绝学悉数传给了他们。

终于,第一兄把秋刀帮掌门的人头放在了我面前。他说还有几百个人头等着我去检阅。

我的手抚上那个黏糊糊的人头,三十二年来的往事历历在目。

我哭了。我说,心愿已了。

大恩不言谢,那个藏了三十二年的暗语,我终于附耳告诉了第一兄。

当晚,我还在睡梦中,突然被人扔了出去。

雪地好冷,我才知道现在已是冬天了。我横卧街头,想了好久也没有想明白。

突然一个人被我绊倒了,虽然听不到他的声音,也看不到他的样子,可我还是感觉到了他哆哆嗦嗦的咒骂。

可那人的愤怒突然就止住了,我感觉到他的悲伤滴落在我的脸上。

我摸索到他苍老得皮都贴在了骨头上的手,在那手心里写字。

——你是谁?我问。

——阿朴!是你吗?他也在我手心里写着。

——你是谁?我再问。

——我是你油叔啊!我还以为你早已死了!他说,更多的泪滴在我的脸上。

老油连拖带拽,气喘吁吁地把我弄回了家。说是家,其实就是那个小小当铺的地下室。

我在手心里告诉了他,这二十年来发生的一切。

他沉默了好久,然后在我手心里写道:

——阿朴,我想我还是得告诉你:秋刀帮早已是江湖第一大帮了,他们的掌门,就是“天下第一味”的老板第一味。

#2.李红杏

如果那晚没犯傻,我的人生也许会完全不同。

大家应该都瞧见了那姑娘的手机被夹出来,但冲上去的只有我一人。

本质上,我是个很怂的人,如果不是为了在红杏面前表现一下,我很可能早就跑得远远的了。

可是红杏不这么想。她问我:如果你真像自己说得那样对我一见钟情,你的眼睛又怎么会看得到别的姑娘牛仔裤的后兜?

我想了想,这逻辑我真的很难反驳。

那晚的“大家”其实就三个人,除了我、红杏还有强子。对了,还有那个被偷的姑娘,她叫李晓琳。

见义勇为变成了两男两女和两个小偷的街头群殴。小偷们落荒而逃后,我挂了彩,医院;而强子这厮又奸又滑,连衣服都没弄脏,所以他负责送红杏回家。

多么完美,仿佛天经地义。

后来,红杏嫁了强子,我娶了李晓琳。

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要是硬要写个什么续集,大概也只能往娃娃亲上面做文章。

可是,我好像还没有对红杏死心。有些姑娘,第一眼看见就是劫难。

红杏其实不叫红杏,在这个故事里,我给她起这样一个名字,只是为了表达我又卑微又不怀好意的情思。

我和强子其实是同时看上红杏的。

说起来那晚我俩还是第一次见到她,我俩接了个私活儿,要找个画手。再说起来还是我先联系的她,那时候她还没得奖,我们这样的小项目她也接得很是欢快。

那晚红杏来迟了十几分钟,我们坐在烤肉店里饥肠辘辘地闻了十几分钟别的桌子上的肉香。她一来就说:堵车,别介意啊,这单我买了。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姑娘要抢着买单。抬起头,看到一张挺好看的脸。并不是倾城倾国那一种,红杏整个人的感觉是恰到好处的。我的目光十几分钟后才从她脸上挪开,再低头手中的游戏已经玩出了历史最低分。

强子不停地喝饮料,又不停地跑厕所。于是我知道了,这厮对红杏有意思——他一紧张膀胱就会变小。我跟红杏还为此调侃了强子一番。等他从厕所回来,我和红杏相视会心一笑了好几次。

强子感觉到了这小小默契,在饭局的后半段,他整个人都有些萎靡不振。我却感觉很“有戏”,因此搜肠刮肚,好博佳人一笑。等走出那饭馆的大门时,是我和红杏肩并肩,强子懒懒地跟在后面。

就在那时,一个姑娘和我擦家而过,我甚至感觉到了她带起的那阵风。完全是下意识地跟着那股风看了一眼,就看到不知哪里冒出来一个小子,正把镊子伸进姑娘牛仔裤的后兜。

也许有三分酒意吧,我大喝一声:干什么呢!

小偷手一抖,那姑娘的手机啪地掉在了地上。

姑娘回过头来,赶紧捡起手机。

可是小偷没有跑,他逼近我,低声问我:找死?

我再看,他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匕首。我有些诧异,我这身高、体重的体格,一般都是亮个相就能摆平绝大多数的纠纷了,这小子竟然试图挑衅我?

红杏可能是拉了我一下,也许没有。

再看时,又有个人围了过来。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个路人,我大声说:偷人东西还这么嚣张,没王法了?

可那“路人”也唰地亮出了匕首。

还是那个被偷的姑娘先把她的包砸在了偷她手机的那只手上,匕首应声落地。

就打了起来。

场面极其混乱。我的眼镜碎在地上,饶是如此,我还是用三百度的近视眼看到了本来在我身侧的红杏,已经退到了和强子一个阵线。当时心里就咯噔一声,手下也就迟疑了,才被那小偷打破了头。

我养了几天的伤,因此后来的合作就都是强子跟她接洽了。半个月后,项目结束了,再聚的时候,强子和红杏是手拉着手来的。

看到他们那个造型,我的脑袋嗡地一声。被人捷足先登的感觉,就像一团棉花塞在嗓子眼,难受极了。

红杏笑盈盈地问我:怎么没带嫂子来?

我傻了——我什么时候就成她哥了?不,等等,又是哪儿来的“嫂子”呢?

我就回:哪儿来的嫂子啊?

强子说:别装了啊!那个李晓琳啊!这几天可见天来公司找你啊!

我一拳打在强子胸前:净胡说八道!

红杏笑道:害羞了啊!英雄救美,美人那个什么相许啊!

强子也跟着起哄:哎,等你们结婚的时候,让红杏把你们这段儿画成动画,在婚礼上一放!那效果,绝对一流!

红杏说:没问题啊!到时候一定找我啊!

强子说:到时候,再让我们红杏给你打个折!

“我们红杏”听起来好刺耳,我说:再胡说我先把你打骨折!

李晓琳确实来公司找了我几趟。

先是送了一面巨大的锦旗来,大家都来围观,给我闹了个大红脸。强子他们硬是给挂在了墙上,我好不容易瞅了个空才给取下来扔了。

再是派出所让配合调查,跟警察一起来的。

第三次来,说是还没感谢我,要请我吃饭。我说不吃,我得去配眼镜。带了几天隐形,眼睛都发炎了,红得像只兔子。

李晓琳就拿出一副眼镜,说:你看合适不?

我戴上试了试,正合适,样子也还行。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度数?

李晓琳说:你朋友圈不是有张验光单吗?

我一想,真是这样。一年前我换眼镜的时候,随手拍了一张。为了防止忘掉,就发了朋友圈——等等,这姑娘难道翻了我一整年的朋友圈?我这才第一次仔仔细细看了看她。

李晓琳也不丑,只是她那种气质不太对我的胃口。太咋呼、太闹腾了,有种难以驾驭的感觉。

一起吃了日料,也没聊出什么名堂。本来不想去的,但一个姑娘都动手拉我了,再不去就太过分了。也不想吃日料,生冷的食物绝对不是我的菜。但是她拉着我说:这家店可是超级好吃,我都惦记好几个礼拜了!只好跟她坐了进去。桌子太窄,我像一只大虾一样蜷缩着。冷气太足,我只好狂加芥末。吃到一半,我就拉肚子了。

等回到家,我打开那眼镜盒一看,里面有张发票——元!酒顿时醒了一半!在我的认知里,两三百元配付眼镜就已经是极限了。李晓琳给我配的这眼镜,我还以为也差不多这个价——因此,请她吃了顿三百多的日料,就认为肯定两清了。

仔细想想就有些生气,让我选怎么花掉两千多,配眼镜这种事一定是排在第一百名之后的。跟强子一说,他倒是小眼睛乱转:没看出来啊,这姑娘还是个小富婆!又白又富,关上灯也就美了,你抓紧啊!

我说:滚!

我暗暗觉得这个李晓琳很是棘手,我好像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我决定——赶紧撤!想了半天,我咬咬牙,把配眼镜的钱给她转过去了。

强子天天跟我讲他跟红杏的进展。我又想捂住耳朵,又想知道每一个细节。对红杏的执念可能从那时就开始了,只是我还没有发觉。没过几天,强子把他电脑的桌面换成了跟红杏的合影,坐在他身后的我,就常常盯着他的屏幕发呆。后来他请了几天假,再回来桌子上就摆了个相框,好像在告诉全世界他跟红杏去海边玩了。我墨迹到最后一个下班,经过他的桌子,就把那相框嗖地装进了自己的公文包。

长这么大第一次做贼,就是为了红杏。

一路心跳得飞快。等回到家打开门一看,李晓琳坐在我家客厅里,茶几上还泡着一杯我爸的好茶!我顿时头皮发麻。那次钱转过去之后,她又给我打了几个电话,我都没接。有一天下班,我看到她等在我们公司楼下,就从停车场跑了。没想到她居然能找到我家里来!

我问她:你……有事?

李晓琳站了起来,她脸上的惊奇不像装的。她说:这……这是你家?

正不知道什么情况的时候,我爸端着一大盘水果从厨房走了出来。他说:大宇,你总算回来了,快好好谢谢咱家的救命恩人!

李晓琳接过水果:叔叔,您别客气了,我认识您儿子!他还帮我打过小偷呢!

我爸眼神一下亮了。

扯了半天,我终于明白了:我妈在街上晕倒了,让李晓琳碰上了,医院,检查了以后是低血糖,陪着输了液,又给送回家来了。

我跑到卧室一看,我妈躺在床上。我问:妈,你是不是闻了什么香水啊肥皂才晕倒的?

我爸给我一巴掌:大夫都说了是低血糖!

没什么可说的了,就是个巧合。我给李晓琳削了个苹果,一边削一边想,我这人是不是有点心理阴暗,竟然会怀疑她是故意跟我妈套磁。

过了几个月,全世界都知道李晓琳在追我了。我开始很不爱回家,十天有八天,她总出现在我们家的晚饭桌上。

我爸妈那态度,简直就已经把她当了儿媳妇了。

我爸问:臭小子!你怎么总是横鼻子竖眼的?这姑娘到底哪不好?

我说:爸,哪有牛不喝水强按头的?

我爸扬手又是一巴掌。

我也有点儿怕去上班。大中午的,我和李晓琳的公司离得那么远,她非得跑来给我送午饭!本来叫个外卖我还能天天不重样儿,现在总得吃她炒的难吃得要命的菜!她跑得气喘吁吁地,也不知道有没有把汗滴在饭盒上。我说了一次不吃,她就哭了。我们头儿路过,还问怎么了,搞得我好像欺负了她一样。

过了几天,她的花样又升级了:开始叫我起床。第一次她打电话来,我正在刷牙,只好把泡沫吐掉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她说:就是叫~床啊!你喜不喜欢?以后我天天叫你好不好?

我说:我手机有闹铃!不用你叫!

她说:那怎么能一样呢?你这人真是一点都不浪漫!

她一连打了好几天电话,我不是在洗澡就是在刮胡子。被她整得没了脾气,我只好等她叫我再起床,为了赶时间早饭也不吃了,在路上买个煎饼凑合。

可是有一天,她突然没打,我一下迟到了半个小时,全勤奖也没了!

我还记得那天是个星期五。迟到的我走到工位上,看到桌子上放着一个粉色的糖盒子。强子回过头说:记得把份子补上啊!我拿起盒子,底下压着一张粉色的订婚请帖。打开请帖,红杏的名字赫然在目。

强子还等着我回话,我却感觉到眼泪蓄满了眼眶。我头也不抬,一边装作整理东西,一边问他:订婚也要收份子?你tm穷疯啦?

强子奸笑几声,他说:就知道你嘴里没好话!别想赖啊!

我跑到卫生间,把门锁起来,打开水龙头洗了个脸。我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过红杏了,可是每天我都看那张偷来的照片。大宇的脸上被我贴了自己的脑袋上去,看上去就好像我们曾经一起去过海边,光着脚在夕阳下搂在一起过。

我给红杏打了个电话,我说:我想跟你谈谈。红杏沉默了一会儿,说:好。

那天晚上,我跟红杏坐在第一次见面的烤肉店。她点了不少肉,吃得很开心。我终于鼓起勇气,说:红杏,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红杏摆摆手,把嘴里的肉咽下去,然后说:别,你想说的话要是那种说出来就收不回去的,可千万别说。

我张着嘴傻在那里。难道她早就知道了?还没等我多想,强子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他问红杏:你不是在加班吗?

红杏甩甩头发说,加完了,正好大宇找我有事,我们就顺便吃个饭。你吃了没?一起吃吧?

强子狐疑地看了看我,问:你找她啥事?

我张了张嘴,说:我……那个……有个活儿找她。

强子就又狐疑地看了看红杏,问:你不是在准备比赛,连我的活儿也不接了吗?

红杏也笑不出来了:他这是小活儿,再说大宇是你朋友,开口了我也不好拒绝啊!

强子眨巴着眼睛,终于决定不把气氛弄得更尴尬了。

那真是我吃得最别扭的一顿饭。强子赌气一样点了好多最贵的肉,最后让我去买单。

我没怎么吃,光喝酒了。等回了家,爸妈都问我,跟李晓琳去哪儿了。我醉醺醺地说:一天没见她啊!早上连电话都没打!

我爸不放心,赶紧给李晓琳打了个电话。挂掉电话,我妈就来拉我:快去看看晓琳,她病了!

我躺在床上不起来:病了就病了呗!明天再说吧!

我爸拿起床头柜上的半杯水就泼在了我脸上。我一咕噜爬起来,气得要发疯:我根本就一点儿都不喜欢她!你们这是干嘛呀!我心里够烦的了,能让我一个人待会儿不?

就见我爸靠着墙揉太阳穴。我一下软了:爸,你千万别上火,不然血压又高了。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到了李晓琳家,她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袍来开门,一点病了的样子都没有。问她到底哪里不舒服,她皱着眉头说:偏头疼!说完就倒在沙发上,肩膀也露了一半出来。

我只能摇摇头:这真tm是世界上最好装的病!转身要走,酒气却翻腾起来。我问:马桶在哪?她指了指我就扑进洗手间。

吐完,喝了她递过来的柠檬水,感觉好多了。我要走,她看了看时间说:你这会儿出我们小区还得拿门禁卡,可你要是把门禁卡拿走了,我明天就不方便了,我这会儿头疼得厉害,也不能送你出去。你就在沙发上凑合一夜吧!说完,她就进了卧室,咣当一声锁了门。

我站起来,一阵头晕目眩。只好倒在了沙发上,不到一分钟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时,陌生的床,陌生的香水味,阳光直刺我的眼睛。我一下子坐起来,却被一条胳膊拉回了被窝。那胳膊的主人说:今天星期六,再睡会儿吧!

我一把掀开被子,里面露出李晓琳那白花花的胳膊和大腿。好在她是穿着睡袍的!我正要长嘘一口气,再看向自己——浑身上下不着一丝!

那天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李晓琳家的。从第二天开始,我的生活就不属于自己了。她开始以我的女朋友自居。首先给我的衣柜来了个大换血,我那些无比舒适的卫衣和休闲裤,慢慢就变成了衬衫、马甲和西服。我爸看着李晓琳给我打领带,说:终于像个人了。

我连反驳他的心情都没有了。那几天红杏刚赢了比赛,得了个大奖,网上一搜,全是她的消息。强子说,等她参加完颁奖典礼,他们就要结婚了。

穿着婚纱的红杏真美。新人还没来敬酒,我就喝了好多。据说等他们过来的时候,我开始大着舌头闹,一定让红杏亲我一下,才喝他们的喜酒。还是李晓琳效法我爸,把一杯凉水浇在我头上,才让我安静下来。

又过了一个月,我和李晓琳也结婚了。没办法,她怀孕了。虽然当时对于我那晚到底有没有跟她负距离接触过,我很是怀疑,医院的检查单总不会说谎。

红杏果然给我们画了动画,效果非常好。她坐在大厅的柱子挡住的那一桌上,吃吃喝喝,就像个普普通通的宾客。

我渐渐开始妥协:爱一个人太累,不如找个人来爱自己,生活会轻松一万倍!

这样想了以后,再看李晓琳就顺眼多了。她要去海边玩一趟,我也就陪她去了。我们在夕阳下拍了照,拍照的时候,我想都没有想到过红杏。等照片洗出来,才发现那地方、那造型,简直跟红杏被我偷来的那张照片一模一样。

有一天晚上,李晓琳做了一大桌菜。婚后,她厨艺的进步几乎是一天一个样。而且,她也没有像其他的孕妇一样娇气,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

我吃饱喝足,她吃得很少。我问:今天什么日子?怎么做这么多菜?

她反问:你吃饱了吗?

我揉揉肚子:太饱了!

她说:这桌子菜是我预备着给你掀桌子用的!不过肯定要让你先吃饱!

我问:我为什么要掀桌子?

她说:我……骗了你,我……没有怀孕。

我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晓琳扑在我膝盖上,她哭着说:对不起!大宇你能原谅我吗?我太怕失去你了!

我的手抬起来,良久。最后轻轻落在她的头发上。我说:别哭了,没怀咱们就赶紧怀上吧!

她抬起头,蓄满泪水的眼睛里,闪着无比惊喜的光芒。我不忍直视那光芒,只好别过了头。

又过了半年李晓琳才真的怀孕了。这期间我跟红杏在大街上碰见过一次,说了没有两句话,强子就跑了过来。他护住红杏,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回家找你自己老婆去!眼睛别老盯着我老婆啊!

我跟强子在他的婚礼后就慢慢疏远了。强子算是公司小团体的核心人物,所以他们的聚会我也参加得少了。不过也好,我现在越来越喜欢清静了。

李晓琳这次真怀孕与上次大不相同。她的脾气变得很差,也不能闻一点油烟味儿,我们只好天天回爸妈家吃饭。我妈倒是很高兴,变着花样做好吃的。

孕吐折磨得李晓琳快疯了,她惨白着脸对我说:干脆打掉算了,我真受不了了!

我说:你敢!

李晓琳生了个女儿,长得跟她一模一样。我是在看到孩子的那一刻,才开始真正感觉到自己已经成家立业了。

强子辞职了,他早跟着红杏去了外地。

七年后,我带着女儿去旅游,在一个热门景点遇到了红杏。她也领着她的女儿,看上去只有两三岁。我没看到强子,就问她:你老公呢?

红杏说:你是不是说强子啊?我跟他早离了!

正在这时,一个陌生的男人走了过来,冲我点点头,抱走了哭闹的红杏女儿,好让她跟我好好说一会儿话。

我问:怎么就离了?

红杏说:还不是因为你那个前妻!

我的心脏就漏跳了几拍。我问:因为我……老婆?

红杏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的女儿,欲言又止。她问:这是你跟李晓琳的女儿?

我说:是啊。

红杏说:你们居然……还过着呢?

我说:是啊,你……这话什么意思啊?

红杏说:难道你不知道?

我说:到底怎么了?

红杏说:没什么!没什么!说完匆匆拉着她的老公和女儿就走了。

回到家,过了几天,李晓琳也出差回来了。我把遇到红杏的事告诉她,她的脸唰地白了。

她说:红杏……她说了什么?

我诈她:该说的都说了!

李晓琳噗通跪了下来,她说:老公,我和强子只有那一次,我发誓只有那一次!红杏撞见的就是唯一的一次!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时候的事?

她说:咱俩……刚结婚的时候。

我问:你不是说爱我吗?你怎么会……怎么会跟别的男人——

她打断我的话:我是爱你,可是你根本不爱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我傻了。

她突然开始疯狂地翻箱倒柜。在柜子深处,她拿出一张照片,甩到我脸上。

我捡起来,正是我怎么也找不到的那张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做贼的赃物。

我拔了女儿几根头发,她要哭,我就把一个崭新的洋娃娃塞在了她的手中。

亲子鉴定的结果装在信封里,我拿着它,好久好久,还是没有勇气打开。

#3.南派摸金指南

坟务印书馆的小棺编辑打电话来,找我再写本书,说名字已经定了,叫《南派摸金指南》。我刚想回绝,孩子他妈重重地咳嗽了一声。我一看,她的手正往我挂在衣架上的西服口袋里摸。摸出了那个干瘪的钱包,就往我身上扔。钱包划着弧线落在我同样干瘪的肚子上,中途不知道是不是晕了车,还把里面的三块钱都吐出来了。

还有三块钱,也不算山穷水尽。我迟疑着,就见孩子他妈又把手往衣柜里伸。这次抓出来三条我的内裤,每条都破成了围脖。她又要把内裤往我身上扔,我连忙举手投降,把写书的活儿接下来了。

正在这时,子滕和子鄂放学回来了。两个小子冲进家门就往肚子里灌凉白开。兄弟俩抢一个凉杯,每次都抢得急眼。孩子他妈说,老杜,你倒是来帮个忙啊!我只好放下打了一半的电话,跟孩子他妈两个人把像吸铁石一样吸在一起的儿子们拉开。我暗暗下定决心:等发财了,一定要买个新凉杯回来!

再拿起听筒,正听到里边说:杜老师,这书按我们出版社最高的稿酬标准,一字一分钱,一共是块,我先给您预付块,一会儿就打到您的账上啊!

挂了电话,我就手舞足蹈起来。蹦跶到厨房,一看,炉子上坐着我们家唯一的那口大锅,里面的水已经微微有了蟹眼的样子。我端起那锅,丢进了水槽,再把煤气一关:老婆!孩子们!我发财啦,今天吃顿好的走!

两个臭小子立马欢呼起来,孩子他妈倒不太高兴,追着我打:最后一点煤气了,好不容易烧开了水,你真是烧包!

我在老婆脸上亲了一下:我发财啦,一千块马上就到账!一会儿吃完饭,咱们去夜市,我给你买条新裙子!

一家人浩浩荡荡冲到银行。可是,我把那张破卡插在机器里三十几次,里面的余额还是零!折腾到天黑,我们只好回了家。孩子他妈再把锅坐到火上,煤气眼看着就小了。

她得意地说:我看这罐子还有多少气,从来都精确到厘米!

我说:老婆,你丢了立方!是立方厘米!

孩子他妈就生气了:你除了给我挑错厉害,还能干点正事不?我不管了!

我连忙说:别别别!看我的!就赤膊上阵。我先是把煤气罐放倒,让它在地上滚来滚去做马杀鸡,再把它倒立起来唱摇篮曲,最后抱着它跳起探戈来,总算让孩子他妈把挂面煮熟了!

瓶子里还有三滴酱油,我滴进了他们三人的碗里,自己扒着白面条。

子滕就感动得要哭:爸爸,你对我们太好了!

子鄂也说:爸爸你也吃!说着就把他那碗鼻涕都拖在里面的面条往我跟前凑。

我挡住他,说:只要爸爸还活着,就不会让你们挨饿的!

孩子他妈幸福地依偎在我肩头,连面都忘了吃。

我娇宠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赶紧吃,面都黏了!

一直到两天后,钱才到账。我就不说这两天我们是怎么过的了,幸好这两天正好是星期六和星期天。

——好吧,说两句也无妨。其实有时候,我觉得人不需要钱也能活下去。比如我生活的这个城区,就有着大大小小四十九个“规模以上”超市。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至少四十九天的晚饭有着落了!

去超市混吃的,你不能穿得太差。虽然我们家一向认为心灵美最重要,可在这俗世生存,还是需要一套假皮尔卡丹西服的。好了,穿上我的假西服,别忘了假皮鞋、假皮带还有假领带——打不打领带一定要掂量好。有些促销小姐是领带控,你一走过去,她们就端着吃的往你怀里撞;可有些就不喜欢领带,看到领带男就像看到了埃博拉病毒,估计是某些领导给她们稚嫩的心灵留下过阴影。具体说说吧。第一遍过去的时候,打好领带,穿好西服,不要吃太多,也不要喝太多。一般试吃的都是纸杯,如果小姐让你自己挑,一定要在十分之一秒内,用漫不经心的一瞥,把最满的那杯挑出来!

四处转一圈,再回来的时候,要把领带摘下来放进西服口袋,再把西服脱下来搭在胳膊上,购物车里要放点挑好的东西,最好是吃的,但不属于生鲜的那种——毕竟待会儿要放回去,给防损员找麻烦的事可千万不要干,他们都是整个超市最彪悍的存在——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

然后,等待时机。要等人不多而且小姐手中的托盘里放满了食物的时候出动——看清楚,两个都是必要条件,最后——最关键的,把衬衫解开两个扣子。背要挺直,眼睛不要看促销小姐,等着她跟你搭讪。

好,她跟你说话了。保持冷淡,轻轻接过她手中的纸杯。吃一小口。然后装作惊艳的样子夸她,边吃边夸,往死里夸。要是长得像贾玲,你就说她像林志玲;要是长得像小怪兽,你就夸她像奥特曼!总之,把她夸晕。等她面犯桃花、低头浅笑的时候,不要犹豫,拿第二杯。继续夸!不能空泛,要言之有物。夸她的皮肤、她的眼睛、她的声音、她笑起来的样子——具体发挥的时候,一定要随机应变。等把她手里那个托盘上的食物都吃完,优雅地转身离开前,一定要拿一些她促销的食物放进购物车。等完全走出她的视线,再找个隐蔽的地方把购物车一扔,混在未购物的人群里走出去,一趟完美的超市之旅就结束了!

记住,为了安全起见,去过的超市一定要一个月以后再去!以防有什么纰漏被发现,毕竟现在超市都有监控。还有,促销小姐这工作,流动性是非常大的,如果在另一个超市见到了你前几天才“过招”过的促销小姐,记住一定不要恋战,三十六计走为上!

也许你要说了,这只是晚饭,早饭和午饭怎么办呢?

——早饭啊,太简单了!看到路边人多而又管理混乱的小摊子,你就可以去等位了。一定要在人多的时候去,先观察是不是先收钱,如果先收钱,就在老板转身的时候坐好,等他目光跟你接触的时候,用最不耐烦的语气问:我的饭怎么还没有好?

这时候老板一定会被你指责得非常内疚,脑细胞只够思考“我怎么忘了这个客人点的是什么”而不是“这家伙好像没给钱”。这时,你一定要提醒老板你假装点过的东西——最好是吃的人最多的那几种,组合也要最平常的,总之就是最容易记混的那种。

老板在饭端上来的时候,一定会给你道歉,这时,不要给他思考的空间。看看桌上离你最远的调料,马上指挥他给你拿过来。然后,就放开肚皮吃吧!

什么?你问遇到吃完再算账的怎么办?当然是还是走为上啊!胆敢吃完再算账的,都具有从事刑侦工作的潜质,他们记人的能力绝对是一流的。当然,这种我也能混上,不过我们的目的是混饭,搞得跟华山论剑一样,多浪费卡路里啊!

午饭啊,午饭可是进阶课程!比如这个周末,我就混了两场酒席。一个“混”字,那学问可大了去了——混酒席目前有两个流派,一个是酒前派,也就是在新人敬酒之前吃完走人;还有一个是一坐到底派。听名字你也能想到这两个派别有多么水火不容了。我算是属于后者吧——关于这两个派别,网上已经有很多详细的介绍,里面也有不少混酒席的精髓,且能举一反三,我就不再赘述了。

总之,我不但能自己混得肚皮溜圆,还能给家里那三张嘴捎回去不少。一个受欢迎的体面宾客是什么样子,装多了就会很熟练,我自从十年前那次被人扔出来,再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尴尬,甚至还认识了几个同行,经常交流信息,互打掩护。不夸张地说,本市除了那个要刷脸才能进的超五星酒店,其他所有能办宴席的地方,我是吃了个遍!对,等手头这本书写完,我应该写一本点评本市酒席的书,说不定还能收点赞助费!

前面说到,星期一,我终于取到了钱。我打电话问小棺编辑怎么才到账,他说:对不起杜老师,忘了告诉您,这次是跨行转账,有延迟!

我说:延迟就延迟吧,怎么还给扣掉了十块?

小棺编辑说:对不起杜老师,忘了告诉您,跨行还有手续费!根据我们社里的规定,手续费一律都由作者出!

我只好挂了电话。在一旁监听的孩子他妈终于相信我没有私藏十块钱的小金库了!我是清白的,能证明这一点真让人高兴!

九百九十块还没捂热,就被孩子他妈悉数收缴了。水费电费煤气费,米面油盐酱醋茶。不对,没有茶,倒是有两个小子的学费书本费补课费还有各种层出不穷费。只有你猜不到的,没有学校想不到的。

孩子他妈叹了口气说:这些钱也不知道能撑多久!

我揽过她:后悔了吗?

她坚定地摇了摇头,透过一脸细密的皱纹,我仿佛又看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个小姑娘。

当年,我的师父、她的父亲,我们南派第一百八十七代掌门,传掌门之位给我的时候,对我是怀着怎样的期望啊!如果他能看到今天这情景,看到他松露鱼子酱当饭吃长大的女儿餐餐吃着白水煮面条,估计加再多黑狗血、弹再多墨线,他的棺材盖都压不住。

师父说过,我这命是千年不遇的极阴之命。这辈子,除了摸金倒斗,其他的事,做一件败一件,直到败得一文不名为止。

可是孩子他妈不喜欢我到下面去干活儿。她说我一出发她就冒冷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一开始我还没当回事儿,可结婚七八年了,我们还没有孩子,这就有些奇怪了。

她找高人算了算,说是我干的有个活儿伤了阴骘,再不停手估计会断子绝孙。根据高人说的方位,我回想了一下,是有次摸了个龙头的穴,墓室一开,一股紫气蒸腾而出,直穿过我的胸膛。那趟好东西是弄了不少,可是回到家,我的胸口黑紫一片,一喘气就疼,三个多月才消散。

后来就慢慢停手了。那时手里还有不少积蓄,我就想着做个买卖。可是真如师父所说,做什么败什么,连卖茶叶蛋都能赔得倾家荡产。

事情是这样的,我本来开了个书店,这就用去了积蓄的大半。不料没两年实体书店就被什么亚马逊挤兑得没有立足之地了。关张大吉后,我就又开了个火锅店,结果竟然遇上了非典,两年房租交了也不能退,这下家底空了。我不信邪,赌气煮了茶叶蛋去卖——这茶叶蛋的秘方还是我从一个老坟里扒拉出来的。果然异香,买的人多极了。我正得意,那天一个小男孩眼睁睁在我面前被我的茶叶蛋噎死了。只好赔钱,赔了家里最后一套房子。

孩子他妈——那时还没有这两个臭小子——她说:师哥,你还是回家待着吧,我养你!人家说“有情饮水饱”,我不信我养活不了咱俩!

从来没工作过的她,托了好几个人,最终当上了小学音乐老师。谈肖邦的手指弹起铃儿响叮当,我没问过她是什么感受。我们两人靠她的工资是勉勉强强可以度日,可是两个儿子接连来到了我们身边。她拼命接家教,手指都肿了,可日子还是过得捉襟见肘。

就在那时,坟务馆的小棺找到我,说有人介绍他来的,听说我是南派的最后一个传人,想采访我。

聊了几天,小棺说,杜老师,我觉得您能写盗墓小说,您的经历太丰富多彩了!

我说:小说都是扯淡,我这些都是真事,没那么玄乎。

小棺说:真事才有看头儿,底气在那儿呢。

于是我就挑着遇见过的事儿,写了一本《南派宗师如是说》。

写完钱拿到手,居然没发生什么匪夷所思的事。孩子他妈琢磨出来了,她说:师哥,看来你干跟盗墓有关的事,就不会败家!

我高兴极了,小棺也说书卖得好极了,读者都说比一般的盗墓小说读起来更有意思。我就又一鼓作气写了《南派宗师继续说》、《南派宗师不要停》、《南派宗师大话痨》。

四本书赚了小一万,我高兴极了,走路都摇头晃脑起来。臭小子们也终于跟同学们一样体会到了上假期补课班是什么感觉。

可是有一天,两个儿子一晚上没回来。补课班5点半就放学了,到处问都说没见人。第二天早上,一支红镖插在了我家猫眼上。我拔下来,顿时心凉了半截。南枪北镖,这是北派的人来寻仇了!我什么时候得罪了他们呢?

红镖中空,里面有张小纸条,写着北派的切口。还好我博览群书,知道是约我见面,时间地点也猜了出来。

我就去了。见面的地方就是那个刷脸的超五星级酒店,看来北派果然财大气粗。一个穿着中山装、双臂戴满手串的胖子,自称是北派的现任掌门旗下大弟子,一来就跟我称兄道弟。我说:咱俩可不是一个辈分,论理,你得给我行叔侄礼。胖子就黑了脸,说:儿子都在我们手里,你得意什么!

吵了半天,我终于明白了,他们认为我写的那四本书里面,有侮辱北派的内容,想让我公开道歉并且把那些内容删掉。

我想了半天,我是一个字的“北派”都没有提到过。如果说那几本书里面写了一些“北”字,也完全是代指方位,这些人的神经也太敏感了!

胖子说:你把南派吹得天花乱坠,这不是打我们北派的脸是什么!

完全不讲理。可小子们还在人家手里,想来想去,我只有答应他们,在报纸上道歉,并且不再写书了。

说好见报就放人,胖子果然没食言。子滕和子鄂见到我,本以为会抱头痛哭一场,没想到俩小子说:爸爸,夏令营怎么这么快就结束了?我们还没吃够自助餐呢!

小子们就从浑身的口袋里往外掏吃的,我一尝,超五星酒店的自助餐,味道就是不一样!再看小子们,几天时间好像脸都圆了!我就后悔起来,早知道这样,我用得着半夜起床跑到报社去排队登广告嘛!

书再没写过,小棺编辑开始一天一个电话,后来一周一个、一月一个,再后来就不打了。我也落得清静,继续做我的家庭妇男。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孩子他妈突然得了腱鞘炎,手疼得一动不敢动,课也上不了了。拿死工资的人,一个月没有收入,日子就过到了山穷水尽。我手里还有几件好东西,可是那都是预备着大灾大难的时候挡灾用的,难道要现在拿出来吗?正犹豫,小棺编辑的电话突然就打过来了,也就有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所以当我又打开那台电脑的时候——不要小看这台电脑,当时买它的价格,比现在买个外星人还要贵——我的心情格外复杂。我暗暗下决心,我要在这本书里面狠狠夸北派,好让他们不再找麻烦。

书写好了,小棺编辑打来电话,狠狠夸了我一番。对于我手绘的那张藏宝图,他尤其赞不绝口。对于他打尾款的效率,我也是赞不绝口。

北派的人也果然再没有找麻烦——看来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没过多久,小棺又来电话说,这次的《南派摸金指南》一宣传就卖光了,大家听说里面有藏宝图,都排着队买。发财心切的人,还一车一车的买,生怕藏宝图落在别人手里。还有一大票人在论坛上分析藏宝图,各持己见,都说得头头是道。

小棺说,要再版,杜老师,求您再帮我想个好的营销法子吧。

我想了想说,那就送摸金符吧。

小棺说:送……送驴蹄子?

我笑了:你傻啊,驴蹄子哪有那么多!咱们送猪蹄子,嗯,对,就送酱香的!

再版的书果然如我所料,又被抢购一空。这次连不喜欢盗墓小说的人,都买了不少。一个接受电视台采访的大妈说:这猪蹄子可好吃了,而且书还可以卖废纸,铜版的可值钱了,算下来比卤味店买的要便宜不少钱呢!太实惠了!还娇羞地说:我要做杜老师的小迷妹!

孩子他妈跟我一起看电视,看到这里,笑得一下子晕过去了。

我趁此机会偷偷打再版了我的稿费怎么还没打过来?

小棺说:杜老师,咱们这是买断版权,再版跟您没有关系啦!

我气得不轻,披上衣服在外面转了三圈才平静下来。走到街口,远远看到一大堆人围着个摊子,我挤进去一看,是卖便宜家居品的,这堆每样三块、那堆每样五块。我偷偷拿出钱包数了数钱,我的三块钱还好好躺在里面。想了又想,我决定,还是再迈出改善生活条件的一大步吧!而且,小子们一定会很高兴吧!

把三块钱递给小贩,换了个漂亮的凉杯,我高高兴兴捧着往家走。

#4.此生未开始

工人们进进出出,正努力搬空我的公寓。小小蜷缩在角落,头埋进膝盖里,一言不发。不知怎地,我就想起了很多年前我暗暗发下的傻乎乎的誓言——愿用我的此生去换她的一生平安喜乐。如今,那个爱说大话的少年早已变成了一个油腻的胖子。人一胖,谈爱情什么的总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看着房间被搬空,心里暗暗盘算,不知道失去这一屋的东西,又能留住她多久。现在就是讨价还价的最佳时间了。我一边盘算着怎么开口,一边又有些嫌弃自己的算计。以前的我不是这样的,为小小做的一切,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要求回报的呢?如果小小知道了我心里的这小算盘,不知道她会不会觉得最后一方净土也被污染了,会不会就此彻底沉沦,会不会对世界绝望——也许我是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可是人生这舞台,不想做主角的人又有几个呢?

西装革履的小头目过来打最后一个招呼,边道歉边说东西能给我留一个礼拜,让我赶紧去凑钱。说完还鞠了一躬。我又一次惊异了,现实中的B社会果真是这般的彬彬有礼,刚才我甚至还听见了他在提醒搬家工人轻拿轻放。

大门咣当一声,终于把一切烦恼关在了门外。小小立刻满血复活了,她跳起来,整个人挂在我的脖子上,说:肚子好饿,我们去吃火锅吧!我请客!

我任由她挂着,问:你打算怎么办?

她说:不知道,吃饱再说!

我笑了。她这种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真是十几年没有变。三天前她来找我的时候,被大雨淋得透湿,连行李箱都在渗水。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说:倒了个小霉!

那天半夜“小霉”就找上门来了。也没有什么用液压钳剪开我的防盗门这种桥段,只是不停轻轻敲门。敲了半个小时,我都不好意思了,只好给人家开了门。来的就是那小头目,一进来就拿出ipad,把她按了手印的一张张借据展示给我们。借款的总额简直是个天文数字,我看着小小,她也没有什么买名牌包之类的不良嗜好,怎么会花掉这么多钱?

第二天一早,我就跑去抵押我的公寓,可是手续怎么也得三天才能办好。回去拿户口本的时候,妈妈死死拽着,半天不给我,她用最恶毒的语言把小小骂得体无完肤。我一面暗暗惊讶已经白发苍苍的妈妈力气竟如此之大,一面又暗暗庆幸小小没有跟着一起来。妈妈又一次断言说,那个狐狸精早晚要把你害死!我笑了,对于自己的结局,我的预估跟妈妈也没有什么两样。我就像一颗死气沉沉的小行星,围绕着生活的太阳不停旋转,而小小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陨石阵,总是突兀地出现在我的必经之路上。每一次都迎面撞上,然后我再用很久很久的时间找回自己的轨道。

我也不知道这是小小第多少次来找我了。有时候我会想,她究竟怎么看我。春风得意的时候,她是从来不会想到我的。每一次来,都是那么落魄,比如那晚,就好像被打湿绒毛的雏鸟,生命的光已经微弱得像一个豆大的火苗。可是,在我的浴缸里泡了半个小时,她就又变回了那个倾城倾国的尤物。即使穿着我的衬衣,湿漉漉的长发全拨到一边,苍白的小脸不施粉黛,她还是和十五年前一样令我着迷。

十五年前我就有自惭形秽的感觉,只是没有现在这么强烈。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的人生是不可能有交集的。后来的一切交集都是我刻意强求的结果,变成今天这个局面我也难辞其咎。

小小是我高中三年的同桌。这是我们的人生中,唯一一个不是我刻意为之的交集。那时的我,是个再平常不过的男生,相貌平平、成绩平平、家境平平。那时倾心小小的男生很多,除了几个审美不太正常的,比如大励,他喜欢的是那个总考第一的眼镜片像酒瓶底一样厚的女孩。他说,你们都太肤浅,人都会老的,可是思想就像美酒,只会越来越甘醇。

我不知道小小有没有思想,从来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和她待在一起的时候——比如现在,我们在欸乃的雾气中对视,桌上的火锅翻滚着,把红油的香气弄得更加浓郁——我们交谈都很少。她只要确定一件事,那就是我还倾心于她,我身边就是一个绝对安全的领域,这就够了;而我也只要确定一件事,就是此时此刻,她这个人跟我在一起,我只希望每分每秒都过得慢一些,再慢一些就好了。

高中时,她一直是整个学校的焦点。不止是美,那个年纪,美的姑娘很多,可她还有个有钱的老爸撑腰,在我们都穿校服的时候,她就穿着几千块的运动装招摇过市了。她的成绩也不错,虽然没有酒瓶底那么恐怖,后来也是很轻易地就考了个。整个高中,她没有交一个男朋友。我也觉得理所当然,把我们学校那些歪瓜裂枣挨个数一遍,没有能跟她相提并论的。

填志愿的时候,我全报了她第一志愿的那个城市。那是我妈第一次知道有这么个姑娘存在,她感觉到自己的权威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背着我,她偷偷把我的志愿全给改了,结果导致我一直滑到了三档,不得不再复读一年。

等第二年,我终于考到了她的城市——当然没有考到一个学校,我说过了,我只是一个智力平平、成绩平平的人,就算埋头复读了一年也没有什么奇迹出现。

我终于再联系上她,发现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她挽着那个全世界最幸运的小子,随意地介绍我说,是她高中的同桌,不过现在是小学弟了,她说,一边被自己逗笑了。那小子没笑,他肯定感觉到了我的目光里有着男人才能感知的敌意。

她的第一场恋爱以那小子的脚踏两只船被发现而告终。那是寒假,快过年了。我在我妈的监督下剁着饺子馅儿,听见她在楼下喊我的名字。我妈从厨房探出脑袋,看到她,死活不让我下楼。

我还是挣开我妈,外套都没有穿就跑了下去。她趴在我肩上半天。我一边感受着我肩头的那块重量,一边暗暗得意:我是她最信任的人。然后她推开我,说:谢了啊,这会儿我好多了!

那年的除夕之夜,我没有跟家里人一起过,而是去了她家。我们吃着我从家里偷出来的饺子,喝着过期的啤酒——还是她爸在跟她妈离婚前买的,味道也没有什么不对。她爸早已找了一个只比她大两岁的姑娘,风驰电掣般结了婚,她妈就拿着赡养费去满世界散心了。她从冰箱里翻出一只真空包装的烧鸡,我们就在春晚的欢声笑语中,边吃边喝,不谈任何不开心的话题,只是比着讲笑话,笑得啤酒都从鼻孔里冒了出来。

第一次睡在一起,就是在她爸妈那张大床上。我觉得很不吉利,用得还是她爸遗留下来的保健用品。她流了血,这是我没想到的,我以为她趴在我肩头的时间,有一部分是用来缅怀童贞的,后来才发现,她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整个寒假我都浑浑噩噩,沉浸在我突如其来的好运气里不能自拔。我跟我妈的矛盾也到了顶点。她一定让我说清楚除夕未归的那一夜的每一秒钟,我都在干什么。我们爆发了十八年来最严重的争吵,最后连一向和稀泥的老爸也不得不站出来打了我。那天我把小小领回家的本意是炫耀一下,没想到让她经历了一场那么不堪的暴风雨。我们被扫地出门后,她说:还没有人这么骂过我,你怎么也得请我吃顿好的,弥补一下我受到的伤害吧?

回到学校不到两个星期,我去找她,就看到一个男生骑着单车带着她走在路上,她的手环在男生的腰上。我喊住她,质问她。她却一脸疑惑:你凭什么管我啊?哥们儿也得有个限度吧?

她走了,我站在她的校园里。我熟悉这个校园甚至多于熟悉我自己的校园。我在无数个角落等过她,等她一起去吃饭、买东西、逛街、看电影。可是我只是一个哥们儿。

那次之后,又一年多没联系。我一直想着那个骑单车的高大、英武、帅气的男生。他的影子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终于开始用功,早上六点起床去自习室占座,晚上围着操场跑十公里。也不知道那时哪里来的那么大精力,赌气般地想要出人头地。

即使向我这样资质平凡的人,只要努力也是有回报的。我得了奖学金,踌躇满志。给大励打电话,他却说:你知道吗?小小跟XXX好上了!XXX是一个名字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青年才俊。我一下子泄了气。

可是没几天,小小来找我了。鼻青脸肿。她说跟才俊分了手,也不想回宿舍,要跟着我蹭几天。也不能把她安置在男生宿舍里,我只好在校门口给她租了个房子。这次我们开始了人生中最长的一段同居时光。她整个学期都没有去上课,可是期末居然一门课都没有挂,至今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

我跟同学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同学就无比艳羡:你小子牛啊!

她笑笑,背了人就问我:你那么想让我当你的女朋友啊?

我没底气地说:是啊!

她说:你傻啊!你妈能同意吗?再说,做男朋友总有分手的那天,可我们是要做一辈子的朋友的,你说那个划算呢?

快放署假了,她留了个条子就走了,说要出去旅游。我犹豫着没敢把房子退了,可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开了学,她再也没有来过这个小小的出租屋。她的衣服还留在里面,很多很多衣服。她的爸爸那时虽然出轨离婚,可是对她还是很好的。

小小再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把房子退了,她的个人物品占用了宿舍里我全部的储物空间,我只好把自己的换洗衣服放在床上。她就挑了一块没有放衣服的地方坐下,轻描淡写告诉我:她妈还是更年期,想不明白,给她爸那个小老婆脸上泼了硫酸。

我陪着她找律师、写材料、上法庭。听着她爸激动得语无伦次,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妈是他的杀父仇人。小小对我说:你们男人真是太可怕了!我张了张嘴,又觉得现在不是争辩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安静下来。最后判了七年,按最高量刑。

后来小小的母亲死在了监狱里,尸检报告显示是心肌炎。那时我们已经毕业了,小小进了个很好的单位当翻译,我则做了销售,一天到晚满世界跑。好久没见的她跑来找我,一见面就哭得肝肠寸断。

此刻,我望着雾气里她神气活现的脸,突然想不起她哭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她吃得那么开心,可是她说的话是多么绝望啊。她在说让我不要担心,她会把钱还清,我的钱也能还清。她说:你知道吗?其实每个人都是一个人体银行。比如肝脏,能卖给三个人,肝脏是切了还能长出来的!肾啊、角膜啊就不说了,现在都是明码标价了。还有心脏,这个也能卖,而且很贵!皮肤也是,还有手、脚,其实随便一个人都能卖个上百万!

不知为什么,她很早就有厌世倾向,在母亲去世后,就完全表现出来了。坐在热气腾腾的火锅前面,我被她的话吓得寒毛直竖。我说:你可千万别干什么傻事!

她说:我要是跳了楼或者上了吊,那才是傻事呢!我只不过是最大化利用我这个躯壳罢了,这有什么傻的呢?

我说:求你了别说了!

她说:这事还得你给我帮忙。毕竟我下了手术台,人家才打尾款。可是我早翘辫子了,谁替我收钱啊,只有你了!

我跳起来,生平第一次想打她。我说:就算你要把器官都卖了,你也不一定能同时找到正好都能用你这么多器官的人吧!

她说:所以我才等了这么久,我已经等到了!运气还不错吧?

我绕过桌子,掐住她的脖子:你给我闭嘴!闭嘴!

她一动不动任我掐着,一会儿整张脸都发红了,我连忙放开她。

我蹲在她身边哭了,我说:小小,你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周围的食客都安静了下来,店员跑来拉起我,我坐回座位,看到她还在若无其事地不停吃着。

不知怎地,就想起有次跟大励聚的时候,他说:我觉得你有病。谁tm没有初恋啊,可初恋这事,就是一个肥皂泡,好看,可你是怎么也抓不到手里的。要是硬要抓住,只能把自己闪了。不是闪了腰就是闪了心,何必呢!

这小子说话没改了煽情的毛病。高中时他就是个句子迷,天天拿着个小本子到处抄抄抄。后来他也没有跟酒瓶底结婚。上大学后,他甩了酒瓶底,找了个来交换学习的日本妞,现在已经生了两个孩子。我问他,咱这日本嫂子难道智商比酒瓶底还高?他笑得要抽筋,说:我tm是找老婆,又不是找个福尔摩斯!

后来去他家,就感觉到日本老婆的好处了。家里一尘不染,听到我们进门,日本妞小碎步跑过来给我们换拖鞋,就顺势跪下了。大励拦住我要拉她起来的手,说,这是人家的礼节,咱们要尊重。

等饭菜上了桌,我就有些妒忌这小子了。我说:敢情你是天天在吃正宗日料啊?你这生活也是奢侈得可以!

大励嘿嘿笑了两声说:那是!趁老婆去厨房,他小声说:你以为容易吗?我这老婆就像个监工,一刻不停让我努力上进干巴爹,唉,还是你好啊,单身,自由啊!

我说:你的人生也算圆满了,事业有成儿女双全。跟你一比,我的人生好像还没开始一样?

大励收了笑,认认真真说:你要做情圣,总得有些代价的!后悔了?

我就在饭桌上哭了起来,把他的日本老婆吓得站起来一个劲儿地点头哈腰。

那次聚会,离小小又一次不辞而别才刚刚几个礼拜。我和她确确实实是在一起过的。我不知道她怎样定义这个“在一起”。我的衣柜里至今还保留着大量她的衣服。最长的一次,我们睡在一张床上四个多月。

工作后,身边也不是没有别的姑娘。干的是销售,陪客户是免不了的。随着我的职位越升越高,投怀送抱的也有了,可是我就是没有那个心情。逢场作戏还可以,让我跟一个姑娘待上一个礼拜,我就要疯了。

我妈张罗着给我相亲有几百次了,我一开始不去,慢慢地就开始去了。吃个饭,我买单,再不联系,都是一个套路。我妈生我很晚,她说:我这辈子大概看不到孙子了!我没说话,总心怀快意地想到那年过年的时候,她大骂小小的情形。

到现在小小也没有说她到底把钱花在哪儿了。抵押了房子,我就能帮她还上一半的贷款了,我犹豫着是不是要动手头那笔公司的流动资金。知道是万劫不复,可是她都已经要卖掉自己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我给老爸打了个电话,想问问家里能给我支援一点不。知道自己很是厚颜无耻,可电话还是打了。老爸听完,沉默了半天。他小声说:本来有些事我真不想告诉你,可是你这么轴,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你知道吗?小小她爸跟那个小狐狸精的事,还是你妈传给她妈的!现在她妈死了,他爸瘫了,这丫头心里肯定恨着你呢!别听她扯那些吓唬你的事!

挂了电话,再看小小,浑身都是疑点。她花钱还是那么大手大脚,还给我买了套很贵的西服。如果不是一文不名,她又怎么会去借高利贷呢?而且那些B社会的人那么温文尔雅,怎么看都像是演技拙劣的演员。

贷款下来了,我陪着小小去见了小头目。第二天我的家具就给搬了回来。小头目指挥着工人把东西一样样放好。他的记忆力真好,一样也没有摆错。

三天后,我下班回到家,小小走了。我坐在空空荡荡的公寓冰冷的地板上,替她想了一万个理由,可最后还是不能自圆其说。她的行李箱还放在地上,里面那些浸水的衣服还晾在我的阳台上没有收,可是她走了,这次连只言片语都没有留下。就像很多次走了以后留下的气场那样,估计短时间内我不会再见到她。

我打电话给大励,他听后只说了一个字:该!我想了想,也是。拖了这么久,别人的人生都开花结果了,我的人生还没有开始!

又过了两天,那个小头目又来了。他给我留下一张支票,正是我抵押掉房子的数目。

小头目说,小小已经还清了钱,他说,完璧归赵了,然后又鞠了一躬,还给我轻轻带上了门。

我抓起手机,给小小拨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她的皮箱里面响起了熟悉的铃声。

-END-

大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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