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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由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丁某故意伤害一案,依法开庭审理,丁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今年8月的一天,被害人韩某到丁某家找丁某的母亲有事,韩某敲门后无人应声,便又使劲敲了几下,谁知门突然开了,但是迎面而来的不是询问而是一个拳头。原来韩某的敲门声吵到了熟睡中的丁某,于是丁某不问青红皂白便将韩某打伤。
经鉴定:
韩某为鼻骨粉碎性骨折,为轻伤二级。
最后丁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法律的代价,也赔偿了韩某3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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