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是高陵马家湾的村民,近十年来一直在工地从事吊塔指挥工作。年5月,陈女士来到了离家较近的卓邦劳务公司的项目上工作。刚上了几天班,却发生了意外。
↓5月5日,陈女士在工地上工作,不料从四米多高的高台上摔落,当场就晕了过去,同事医院救治,索性没有生命危险。
医院住了37天,虽然公司已经支付了她住院期间的费用,但她没有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公司并没有给她发放受伤期间的工资。
据陈女士说,出院后她还需养病,右手骨折和鼻骨受伤,后期仍然需要继续手术治疗。受伤带来后遗症还会影响她的正常生活,受伤撞击到了头部,陈女士的视力已经受损。
对于这次意外,陈女士希望公司可以一次性赔付其中的误工费、后期手术费,根据自己的情况,她提出希望公司能给她10万元的赔偿。
而卓邦劳务公司却表示,公司愿意按照标准赔付陈女士元,至于后期的治疗费实报实销。
至此,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关于这次事故的赔偿金额双方能否谈定?本次调解能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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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摔伤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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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22:35工地意外摔伤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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