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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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50元贵,结果赔了8万!3月3日经调解,打人致代驾李某鼻骨粉碎性骨折的陈某等人赔了8万元。3月2日23时38分,在城南街道清远路华联大酒店旁边,陈某等人因酒后不能开车,叫李某代驾。到市区中济路某KTV下车时,李某要收50元代驾费。陈某等人认为李某要价太高,一时冲动打了李某脸部及腹部,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右眼上下眼皮软组织挫伤,缝了10针。3月3日下午,在乐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乐成派出所调解室,就民事赔偿部分,经办民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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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认为,如果代驾费太高,你们可以少付一些,为什么立马动手打人,必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损失共计10万元。陈某等人则说,从华联大酒店旁到中济路某KTV,走路都不需要10分钟,竟要价50元,这不是宰客又是什么?打人确实错了,赔偿10万元也太多了。经办民警和调解员认为:作为乘客不论坐出租车或叫代驾,必须先讲好价格,避免下车时因价格问题起纠纷;作为出租车或代驾人员,不能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
经再三沟通,陈某等人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8万元,李某自愿放弃伤势鉴定,放弃其他赔偿要求,不追究陈某等人的法律责任。调解协议签订后,赔偿款当场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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