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中院环资庭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了全市首例起诉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宜宾中院民一庭、环资庭、审监庭、民二庭的专业法官对这起新类型案件认真讨论,形成多数意见,为合议庭提供咨询和参考。
上诉人刘某将案外人任某鼻部打伤,医院诊断结果为:任某双侧鼻骨骨折。受任某委托,甲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任某因外伤致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十级伤残。任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刘某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乙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任某鼻部受伤部位未见粉碎性骨折的依据,属轻微伤,未达到评残标准。后刘某向司法局投诉,司法局向甲司法鉴定所发出整改通知。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司法鉴定所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系全市首例起诉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对于该类案件,网络搜索的案例和资料很少,且存在认识不统一、裁判不一致的问题。专业法官会议对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如该案刘某与鉴定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可诉的法律关系、刘某是否享有诉权、该案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该案性质是侵权责任纠纷还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鉴定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法理和法律依据,该案鉴定机构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该案能否依据司法局的整改通知认定司法机构存在过错,刘某申请重新鉴定产生的费用是否与鉴定机构作出结论存在因果关系,等等。
据悉,宜宾中院于年底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相应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分为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两个部分,分别由相应领域的法官和院领导组成。年第一季度,宜宾两级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共讨论事项件次,其中市中院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3件,对疑难案件法律的正确适用,提升办案法官专业素质,促进审判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与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宜宾中院将充分利用好专业法官会议这一新型平台,严格按照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开展工作,为提升审判质量、统一裁判尺度发挥积极的作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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