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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民法典小学生在校做好事致伤,谁应

为班集体做好事

二年级小学生

小凤和小泳主动请缨

午餐后

将空饭筐运送回饭堂

途中小凤不慎受伤

事发后

小泳及其监护人

被受伤的小凤告上了法庭

小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呢?

基本案情

小凤与小泳(均为化名)是小学二年级的同班同学。学校午餐供应方式为由饭堂工作人员将装有学生饭盒的饭筐送至课室供学生用餐,餐后由老师安排学生负责将空饭筐送回饭堂。

午餐后,因原本被安排值日的两个男生不愿意把空饭筐送回饭堂,身为班干部的小凤和小泳遂主动向老师申请,获允后,两人合作将空饭筐送回饭堂。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在搬运过程中为节省力气,两人采用了推饭筐顺楼梯下滑的方式,因不慎致处于楼梯下方的小凤受伤。当天下午14时许,小凤因无法忍受疼痛,向班主任报告情况。班主任了解后,认为伤势较轻,对小凤予以擦涂活络油处理,未将其送校医室作进一步的观察和治疗。

放学后,小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鼻骨左侧轻微塌陷骨折可能。

事后,小凤的家长曾多次与小泳家长、学校方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学校、小泳及其监护人共同赔偿损失共计2万元。

庭审现场小凤的家长认为

学校不应安排学生参与此类活动,且没有安排老师在场监管,事发地点又没有安装监控,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小凤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泳明知小凤受伤阻拦小凤找班主任,导致小凤未能获得及时治疗,小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校方和小泳方相互推诿,至今未支付任何补偿。

校方抗辩

小凤的不幸受伤是意外事故,三方曾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但因小凤的家长不同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午餐后由学生负责将空饭筐送回饭堂属于学生力所能及的事情,构成了学校劳动教育的一部分,本次意外事件,不应过分苛责或增加学校的注意义务。

小泳的家长抗辩

两个小孩都是主动要求去搬空饭筐的,不能过分要求小孩子尽到注意义务。

裁判结果

劳动教育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学校开展学生力所能及的劳动教育值得鼓励,但应加大对学生的监管并给予正确指引,确保学生安全、有序接受劳动教育。本案中,该校老师既没有给予学生正确的劳动指引,也没有安排老师或其他安保人员在场监督和管理,在小凤受伤后,该校老师没有及时发现、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送小凤就医治疗,仅以擦活络油方式解决,显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对小凤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小凤因本次事故导致鼻损伤,对其容貌造成一定影响,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校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为元。

至于小泳方的责任问题,小凤、小泳均是为了集体利益主动请缨做好事,理应得到鼓励及肯定。小凤在无证据证实小泳对其受伤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要求小泳及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学校赔偿小凤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8元。

判后,三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NATION民法典小课堂

为集体利益做好事是一种美德,法律应当保护和鼓励这一善举。八岁的小泳为集体利益而积极劳动,虽然小凤因此受伤,但是仍应当鼓励支持孩子的善举,不能因为个别意外事件,而寒了孩子积极向上之心。

目前,课室卫生值日、大扫除、手工课等活动,是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的常规形式,也被家长及社会普遍认可。在此,法院提醒:劳动教育很重要,安全规则要记牢!

学校在开展劳动教育中应注意综合考量学生的智力、体力水平,根据学生不同情况,科学制定劳动教育计划,同时要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技能。

学生在参与劳动教育中应注意遵从学校安排和老师指挥,量力而行,劳逸结合。

家长在教育子女崇尚劳动光荣的同时,也应注意丰富子女的安全常识,加强与子女沟通交流,掌握子女在校期间参与劳动的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导致子女受伤害的安全隐患。

图片来源:网络

供稿:综合庭吴彤彤姚晓琳

编辑:池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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