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行唐县的易常来大哥给我们打来电话求助说,他在行唐县一个建筑工地打工的时候受了伤,可认定工伤时却犯了难,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记者的报道。
易常来告诉记者,他住院住了16天,医药费花了将近元,医生叮嘱说他的手一年后才能工作,所以他就想申请工伤认定。
那么包工头郭会立现在是什么态度呢?记者和易常来一起拨通了郭会立的电话。
随后记者来到了易常来受伤时所做工程的发包商--强华建筑公司了解情况。
记者:郭会立是从咱这承包的工程是吧?
建筑公司工作人员让易常来找包工头,包工头又不认账。为了解决问题,于是易常来再次找到了行唐县人社局反映情况。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不予受理,主要是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由于易常来没有提供明确的劳动关系证明,所以工伤认定科不能认定工伤,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仲裁部门的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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