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工伤伤残评定晋级原则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晋升一级。”理解为可以晋级,也可以不晋级。应该综合考虑等级划分原则、上下级之间的表述甚至不同标准间的描述,来确定是否晋级,不应该简单的形式相加从而晋级。
鼻骨骨折和鼻中隔骨折是常见的鼻部损伤,可能会影响呼吸、嗅觉、外貌等方面的功能,进而被评定为一定等级的伤残。一般来说,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九级和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两个级别,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伤残程度和功能障碍的程度。具体来说,九级伤残意味着伤者在康复后能够部分或全部恢复一定的社会功能,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功能障碍,例如部分或完全性伤残等。而十级伤残则表示伤者在康复后社会功能已完全恢复或基本恢复,留下的功能障碍相对轻微。
所以,员工小B的鉴定结论符合鉴定标准。而员工小A不管是从受伤严重程度以及受伤部位情况,都要比员工小B轻,反而鉴定等级却高于员工小B,就是简单套用晋级原则。并没有充分考虑等级划分原则、上下级之间的表述甚至不同标准间的描述。所以,员工小A的鉴定结论明显不合标准,有失公允。
02
这种情况下保司会如何赔付?
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员工小A工伤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员工小A鉴定等级不符合标准为由,按照员工小A所遭受伤情对应的实际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而对员工小B的理赔,保险公司则直接在责任限额内赔付相关医疗费用、伤残费用等。
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进行工伤等级预估、掌握申报时效、跟踪鉴定过程以及做好理赔准备等工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时立即提出复议。否则,一旦超过行政复议时效,鉴定结论生效,用人单位就要以此鉴定等级向员工承担相应的伤残赔偿责任。当鉴定等级虚高,雇主险理赔的时候,保司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后,届时用人单位就只能自行承担差额损失了。
小保提醒: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了解工伤处理的相关情形,在日常做好风险防范,帮助企业在工伤情况发生时大大减轻赔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