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市民们的聚餐也多了起来,亲友相聚甚欢,难免喝上几杯酒助兴。但倘若把握不好喝酒的度,就可能把原本聚餐的欢乐基调变成悲伤的旋律。日前,秀洲区人民法院就处理了一桩朋友聚餐喝多了酒与店家发生争执,最终演变为寻衅滋事的案子,3位当事人不仅赔偿了近5万元,还分别获刑9个月。
10块钱的啤酒引发争端,打人又砸店
年4月的一天晚上,秀洲区某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饭店老板娘报警,称有3个男人在她饭店里闹事打架。民警们赶到现场后,看到饭店大厅内一片狼藉,桌子被掀翻,凳子被砸烂,老板大春的头上都是血。那么这3个人是与老板有着深仇大恨?还是因为在饭店吃饭被坑了?民警们经过询问,结果令人啼笑皆非,事情的起因就是2瓶10块钱的啤酒。
那天晚上6点多,阿成与其他5个兄弟相约在王江泾镇某饭店内聚餐。大家边喝边聊,不知不觉中,2瓶白酒、1瓶黄酒和10瓶啤酒已经见底,每个人都喝得很嗨。到了8点多的时候,其中的3个人起身买单走人了,而阿伟与阿华、阿成继续喝着杯中酒。过了一会儿,阿伟又去吧台向老板娘拿了2瓶啤酒。等他们吃饱喝足,摇摇晃晃准备走出饭店时,身后传来老板娘的叫喊:“哎哎!你们另外两瓶啤酒还没付过钱,12块,就付个10块钱好啦!”阿伟见状便掏了10块钱放在了吧台,但嘴里却嘟囔着:“几百块钱的饭,连送个10块钱的啤酒都不行……”本就以为醉醺醺的三人是想趁机赖账的老板娘一脸不悦:“我们是小本生意,已经给你们抹掉零头了呀。”阿伟脾气也上来了,嚷道:“这么小气,以后再也不来你家饭店吃饭了!”坐在一旁看电视的老板大春听不下去了,就回了一句:“爱来不来。”
这时,已经走到店门口的阿华突然折返回来,拎起店内的凳子就往坐在大春旁边的厨师头上砸了过去,见此情景,冲动的阿伟和阿成不管三七二十一,也冲过来抄起凳子逮人就砸。
老板大春见对方出手凶悍,也拿起椅子奋力还击。然而对方是三个男人,大春加上厨师也就两个。“两三个人围着我打,我根本来不及反应,一顿拳打脚踢,凳子和碗什么的也砸在我头上、身上,当时我就感觉鼻子的血流到了嘴边……”大春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还心有余悸。老板娘吓得躲在吧台后面,趁着他们没注意报了警。阿伟三人见大春头上的血在往下滴,就停了手,往店外跑开了。
酒后失控害人害己,赔款又坐牢
医院后头部缝了20多针,鼻骨骨折,左手手臂多处肌肉拉伤……”医院住院治疗了11天,经鉴定,他的伤势为轻伤二级。
而阿伟他们3人在案发后,也很快被派出所捉拿归案,等到进了派出所3个人的酒醒了才后悔莫及。阿伟也算是这家饭店的常客了,跟老板娘挺熟悉,这次喝了酒居然发生这样的事,他直骂自己太混了。事后,他一直在积极跟饭店协商赔偿的事情,希望能够轻判。
第一个拿起凳子砸人的阿华事后已经想不起为什么自己要这样做了,他的解释是“应该是喝了酒太兴奋了,糊里糊涂的”。阿成跟民警交代,当时他看到自己的兄弟跟店家动手了,脑子里的第一反应就是上去要讲义气,于是不分青红皂白抡起凳子就砸。
日前,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赔偿协议,阿伟、阿华、阿成分别赔偿大春各项经济损失元、元、元。秀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阿伟、阿成、阿华有期徒刑九个月。
3位讲义气的好兄弟因为10块钱的啤酒,赔偿费用高达近5万元,这个新年还将在班房内度过,希望沉重的代价能引起他们的警觉,永不再犯。
面对马上就要到来的新年,秀洲法院的法官也再三提醒市民,美酒虽好,切忌不要贪杯,否则,一冲动就容易发生打架等事件,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实在没有必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南湖晚报
via.南湖晚报记者陈培玉通讯员秀舟
照片由秀洲法院提供
本期新媒体编辑徐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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