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9日21时56分,抚松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转警:在抚松镇米村拌饭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了解得知,倪某与刘某双方因感情纠葛大打出手,随后民警将倪某、刘某、杨某等人口头传唤到抚松派出所接受询问。到达派出所办案区后,倪某便躺地称自己医院接受治疗。随后,倪某由其朋友杨医院接受治疗。8月11日,民警询问受害人倪某时,倪某称自己脸部受伤,是被刘某打的,其他部位并未受伤;次日民警再次询问倪某时,倪某称鼻部骨折,也是被刘某殴打造成的。后经抚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倪某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属轻伤二级。
倪某对自己的伤情描述为何前后严重不符?带着疑问民警再次对案件进行梳理并调取了执法记录仪处警视频,在反复查看处警视频后,民警发现处警时倪某鼻面部并未受伤,那么倪某的鼻骨粉碎性骨折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在案件调查期间,因觉得倪某的伤情来源可疑,并未将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倪某还多次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称:“办案民警工作期间不履职、不作为,让施暴者逍遥法外,徇私枉法”。办案民警顶住层层压力,在视侦大队及法制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缜密调查,案件终于揭开了层层迷雾。原来倪某离开派出医院就医,而是医院后,在一个“黑暗”的角落滞留。倪某在与刘某打架后鼻面部未受伤,为了让刘某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多次想用砖头自伤自残,但是“自己打自己”倪某下不了狠手,这就体现出了“闺蜜的重要性”,其闺蜜杨某同意了倪某的请求,多次用拳头殴打倪某鼻部致倪某鼻部骨折,约医院急诊室就医。
最终,倪某因琐事与他人打架,为了达到使刘某受到刑事处罚的目的,捏造事实诬告刘某。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倪某一系列看似“精明”的举动,成功将自己由行政案件受害人变成了刑事案件的嫌疑人,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这正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掩耳盗铃,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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