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体损伤检验的程度到底有多让人心力交瘁,从之前发过的一些文章可以窥见一斑。肋骨骨折啊、鼻骨骨折啊、新旧骨折的鉴别啊、肺压缩程度的计算啊……诶?大家要说了,这些损伤都是肉眼没有办法直接看的,必须要做影像学检查才能够明确,那么那些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损伤总不会这么难了吧,毕竟眼见为实。当然,肉眼能够直接观察到的损伤的确要直截了当得多,大多数时候,这些损伤都比较容易确定损伤程度。可是,总有些奇奇怪怪的损伤,虽然就在我的眼前,但还是分分钟把我搞得怀疑人生。不信?来,我来说说几个例子给大家瞧瞧。
为了让你们能够更直观地感受,我先把案例中的损伤涉及到的条款列给大家,这样大家就能对号入座,自己做一名法医,来判断这些损伤的严重程度的。
01头部头皮创口长度累计8.0cm以上。
02面部面部单个创口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长度累计6.0cm以上。
这两种情况下,伤者所受的损伤都应评定为轻伤二级。
乍一看似乎挺简单的,拿一把尺,贴在创口处,便可以轻而易举地测量出创口的长度,然后再比对条款,就万事大吉了。不错,可能大多数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就好了。不过,特殊情况比比皆是。
例如:某人被砍了一刀,直接从头皮砍到了额头,一条创口跨了两个部位,这下该怎么办好呢?没关系,制定标准的人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于是就有了下面这条附则:“对于两个部位以上同类损伤可以累加,比照相关部位数值规定高的条款进行评定”。简单来说,就是这一刀在头皮的长度是4.0cm,在面部的长度是1.5cm,那么相加就是5.5cm。这5.5cm必须比照头部8.0cm的条款,而不是面部4.5cm的条款,所以这个损伤达不到轻伤二级。
好了,该说明的已经全都讲清楚了,下面言归正传,我们来看案例吧!
案例(1)小王被砍了一刀,这一刀是这样的:创口从头部一直到面部,其中头部创口长6.0cm,面部创口长1.0cm,总长度7.0cm。
(2)小李被砍了一刀,这一刀是这样的:创口从头部一直到面部,其中头部创口长4.0cm,面部创口长3.0cm,总长度7.0cm。
(3)小张被同一把刀砍了两刀,这两刀是这样的:头顶部一刀长4.0cm,面颊部一刀长3.0cm,总长度7.0cm。
(4)小赵同时被两个人打,分别造成了这样的损伤:一个人用砖头在小赵头上砸出一个7.0cm的创口,另一个人用刀把小赵脸颊上划了一条长4.0cm的创口,两条创口总长11.0cm。
这样的表述,足够简洁明了了吧!大家来对照着条款看看,这几个损伤应不应该评定为轻伤呢?
首先是小王。这种情况就是之前说附则时举的例子嘛,跨部位相加要比照头部的条款,7.0<8.0,所以妥妥的轻伤不到。
然后是小李。诶?一瞧小李不是跟小王一样嘛,跨部位,加起来7.0cm,妥妥的轻伤也不到!那你就错了!其实仔细想一想,脸上3.0cm的口子与脸上1.0cm的口子,显然前者会要更加重一点,毕竟是在脸上嘛,若是爱美的妹纸们,肯定会对3.0cm的口子更加在意。所以,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对附则“对于两个部位以上同类损伤可以累加,比照相关部位数值规定高的条款进行评定”进行了解释,由于解释太冗杂,我简单概括一下,就是“若单条创口位于面部的长度超过3.0cm,则可以这样计算(以案例为例):3.0/4.5(面部轻伤标准长度)+4.0/8.0(头部轻伤标准长度)”。进行计算后,若数值大于1,便是轻伤,数值小于1,便达不到轻伤。小李计算之后的数值约是1.17,所以小李的损伤便是轻伤。
紧接着我们看小张。同样头部4.0cm,面部3.0厘米,跟小李一模一样,那么,也应该是轻伤吧!那你又错了!注意看,小张的口子与小李的明显不一样,小张是两条口子,而小李只有一条,而最高法的解释明明白白写得很清楚,必须是单条创口才能够进行相除并相加的计算,而两条分开来的口子,只能进行单纯累加!所以,小张同学的创口长度累加为7.0cm,小于头部标准8.0cm,损伤是够不到轻伤的!有的同学就要质疑了,同样3公分的口子,一个在额头上,一个在脸颊上,妹纸们显然更加介意的是在脸颊上的那个,怎么前者能够轻伤,后者却不够呢?嗐!我猜一猜,可能制定标准的大概都是直男吧!可能没有从妹纸们的角度考虑问题,没办法,百密一疏嘛!
最后我们看小赵。乍一看,小赵的创口长度竟然长达11公分,而且他脸颊上的口子竟然有4公分!小赵的损伤肯定是最重的,不定轻伤天理何在啊!好吧,你再次错了!审题是关键,这个小赵啊同时得罪了两个人,他头上与脸上的伤是两个人分别打出来的,这两个创口的长度是不能够累加的。若是简单相加了,那打小赵的人就要反驳了:“我就用砖头砸了一下,凭什么把刀子划的也算在我头上!”、“我就用刀子划了一下,凭什么把砖头砸的也算在我头上!”。瞧见没,将这两个创口长度相加并没有道理。妹纸们又要说了,那谁给小赵伸冤呢?脸上这么长一个口子,这辈子都要毁容了!嗐!你就别再追问我这个问题了,要问的话,就去问那些直男吧!
呼!终于把这些简单的问题讲清楚了!简单?当然简单!这几个问题算是关于创口长度的最基本的问题了,要是在实际工作中,可不会有这么简单的问题!你不瞧瞧,你的身体上,能够联系起来的可不只有面部跟头部。要是在面部跟头部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颈部……嘿嘿。
这下你们终于该明白了吧,就算是简简单单眼睛可以看到的创口,都有这么多的学问呢!
瞪蹬:萌萌哒小法医,看过太多悲欢,内心依然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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