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篇
今年5月一个朋友办理过的一个案件:
一个原来是政府某单位的年轻人,吸毒的时候被我们抓到,
和他聊天的时候才知道,本来他是单位中很有希望和前途的一个人,
在社会上的关系也很广,后来依托这些关系,挣了不少钱,也慢慢的染上了毒品,
后来越陷越深,挣的钱都砸到了毒品中,单位知道后,将其开除,
周围的人也就都知道他吸毒了,社会和家庭关系开始急剧萎缩,
被开除的那年,妻子和他离婚,被我们抓到的时候,已经靠偷电动车和偷废铁生活了,
比如某天偷了个电动车,卖了一百块钱,20块钱吃饭,80块钱买些毒品去吸。
去医院体检的时候,这人说他下体都已经烂了,算了,这段略过。
除此之外,这人的血糖你们猜有多高?
正常人也就是4+左右,这人已经达到了空腹23+,
而这只是能检测出的病症,其余的并发症没有检测,只会更多不会少。
二、赌篇
先来一张,武林外传——断指轩辕镇贴!
案例:我同学,从去年年底开始去澳门赌博,本来是去旅游,偶尔赌了一把,
用2w挣了7w左右,尝到了甜头,一发不可收拾,三天两头琢磨这去澳门,
其中有赢有输,最多的时候,赢到70w+,
被胜利冲昏头脑的他本可以收手回家,但是决定再呆一天,就是这一天,让他把到手的钱全部输回去,还欠了几十w,
(借了赌场的钱)赌场的人在酒店扣住他,让他还钱,他给我打电话,我给他东拼西凑,总算人回来了。这是我身边最真实的一个案例。
大家可以百度一下,澳门的赌场好多都是上市的,是要挣钱给股东分红的,
分红的钱从哪里来?
金碧辉煌的大厅怎么造的?
高端的服务是谁给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呐。可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会是那个被照顾的幸运儿。
抛开澳门不说,说点现实生活中能遇到的,
一种就是有专人在山上等偏僻的地方开设的赌场,能吃饭,能睡觉,能玩各种牌,
前提只有一个:你有钱。
这种场子也分两种,
一种是只玩牌的,只给有钱人玩的,钱输光了就下山,不提供借贷。
第二种就是如果你输光了,还可以在场子里借钱,利息很高,不强迫。
民间比较多的就是做局,十赌九诈,高手太多了,没两下子劝你还是该干啥干啥去。
还有一种,大城市比较多的,就是养局,几个人一伙,在固定的地方养局,有耐心的人能够养半年多,隐蔽性很强,让人觉得局里没有诈,
其实下面暗流涌动,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我就不说了。
三、校园贷
我家附近有一所大学,我经常去那里游泳,每次走在校园的时候,看到学生们都打扮的时髦靓丽,有时候我还在想,现在的学生家庭条件真不错。
直到有一次,接到一个报警,改变了我的想法,学校辅导员报的警,大概意思说是一名女生办理贷款还不上,被人追债。
后来学生家长也来了,追债的人给家长拿出协议,以及当时录制的借款视频,家长也无语了,把钱给对方还了。
这个女生办理的是消费贷,金额大约2w,利息算下来接近6分,还不算越滚越多的滞纳金。
她办理消费贷的目的不是给自己消费,而是!给!男!朋!友!消!费!,她男朋友也办了消费贷,也是给!女!生!!消!费!。
只不过男生家庭情况好一些,很快就把钱还上了。
不知道是我落伍了,还是社会进步太快,年轻人的消费观念较十年前的我简直两重天。
突然好怀念我的母校,每天就是警服、作训、黑皮鞋。宿舍、操场、小食堂,
不用想穿潮服的事,不用想吃大餐的事,不用想谈恋爱的事。挺好。
四、黑恶势力团体,我之所以没有用黑社会这个词,是因为在目前的中国,
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也只能称得上是黑恶势力而已。
案例:我一个发小,从小好与人争斗,初中的时候调皮捣蛋,给老师自行车放气,拦学生要钱,
初中毕业后,彻底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了一起,我高二那年,听说他和另外一个人在一个烂尾楼里强奸了一个女学生,
后来不知道被判了多长时间,出狱后,和那帮人开歌厅、台球厅,挣了不少钱,倒也风光了几年,
当时号称有什么事都可以摆平,后来,和别人因为生意上的事情产生纷争,互殴,伤势未知。
再后来,见到他,聊了十几分钟,得知,他已经吸毒一年多了,据他说,吸毒的钱可以买一辆雅阁了,近几年,再也没见到他,生死未卜。
道理大家都懂,我就不再说了,表面的风光永远是暂时的,内心的平静和幸福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其实还有好多,但是每个人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性格、脾气都不一样,要想找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很难。
就拿我刚才说的校园贷来说吧,有的学生家庭情况好,人家借个3w、5w的,随便就可以还进去,但是对于家庭情况一般的同学,这笔钱就是比较大的一个数目了。
5、网聊
案例:有一次,接到一个报警,是个男大学生,这个学生是直接来到单位报的警,没有打电话,我问他有什么事情。
他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清楚,头上的汗不停的往下流,我问他,你这是跑过来的?
他摇摇头。我把门关上,问他,你有什么事情直接和我说,是有人追的打你?
他又摇摇头。我给他倒了一杯水,他拿着水杯和我说,我被人威胁了。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这名学生在网上和别人玩裸聊,聊到情深意浓之处,就和对方互发了自己的裸照,
然后过了几天,对方威胁他说要好处,如果不给的话,就把照片发到网上。
简直晕倒,从来都是听说女的被威胁,这回居然是男的被威胁。
后来帮他妥善处理了事情之后,我对他说,你现在上大学,学业如果不是太繁重,
那就去大胆的追女孩,谈恋爱,balabala说了一堆后,男生如释重负的走了。
六、窒息性自慰。如果不是我亲身接触到案例,我都不信还有这种自慰方法,真TM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某天下午,接到报警,说在某单位宿舍,发现一人上吊。
我们去到现场后,看见一个人(男)穿着某行业制服,坐在窗台前的写字台上,背对着门,穿着雨鞋,裤子里还穿着比较厚的丝袜,
脖子上的绳子一直挂到了上面的暖气管上,我们走到旁边,看见此人裤子褪到一半,下体绑了一根小绳子,已经发紫,秽物弄脏了裤脚(细节描绘到此为止,领会精神)。
在细致的勘察和调查后,排除了他杀,最终推定为性窒息死亡。
具体的定义大家百度去。这种行为非常危险,但是因为据说在慢慢窒息的过程中所达到的性高潮,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受,
所以有很多人冒险尝试,我刚才所说的例子,应该是没收住。有些事,好奇归好奇,莫尝试。
六、打架斗殴。
我之所以想到这点,是因为我觉得应该有很多朋友在这方面的法律实践上存在不小的误区。
如果你是一名年轻小混混,那这儿没你什么事儿了,先在旁边等一会儿。
我要告诉的,是在校生和良好青年,因为打架的成本,对于你们来说,是非常高的。
首先,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那应该就是罚款,
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构成轻微伤,那么是拘留,或者拘留+罚款,具体的拘留天数和罚款金额要视情节而定。
行政拘留最长多少天?几个人知道?对,扎马尾辫的那个小伙子,你答对了,十五天。
是罚款最多多少?对,一脸络腮胡的那个小姑娘,你答对了,一千元。
当然,在作出处罚之前,公安机关会有一个调解的程序,
就是让双方坐在一起商量解决事情的办法,说白了,就是谈赔偿问题。
其次,如果构成轻伤,那么就构成了刑事案件,说的直白一些,就是要被判刑的。
最后,说一下很多人存在的误区。
1,对方先打的我,然后我也打了对方。是不是就没我责任了?
错!现行法律处理的是事情的结果,也就是说,打架的双方都是要处理,只不过先动手的人处罚力度重一些。
2,轻伤是不是比较轻?错!
听这个名字感觉挺轻的,其实大家百度一下,如果构成轻伤,那么其实打的已经很严重了,
有时候,你看见一个人被打的浑身是血,结果一鉴定,轻微伤!
有时候你看见一个人没什么伤势,结果一鉴定,轻伤!先别着急骂社会不公平。
还是举个例子,最典型的,鼻梁骨粉碎性骨折,从外观上来看,只有很小的痕迹,但是却构成了轻伤。
回到一开始,我为什么说在校生和良好青年的打架成本更高?
比如我是一个小混混,咱俩打架,不严重的前提下,我的后果大不了就是进去住十五天,再罚点钱,
在校生你呢?学校这关你能过了么?记过?开除?别说你不在乎,光闹心就够你受的了。
当然我们在实践中,也会尽量把握尺度,因为毕竟一纸罚单,影响的是良好青年的锦绣前程。
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送给各位: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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