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节
快
乐
春节将至
亲朋好友聚在一起
难免就要
侃侃而谈,喝喝小酒,诉诉衷情
然而
小酌怡情,大醉伤身
喝酒不知节制
很容易在酒后做出一些让人后悔的事
案情回顾
大年三十晚上,张伟(化名)和女友李芳(化名)与外地同乡相约聚会,期间张伟多喝了点啤酒,同乡也醉了,于是张伟和女友将同乡送回酒店住宿,但是张伟觉得喝得不过瘾,还想继续与同乡在酒店内聊天,但李芳却想按照原计划,两个人单独跨年,双方因此发生激烈的争执。没想到,张伟喝酒后情绪急躁,竟然在酒店门前对李芳拳脚相加,造成李芳双侧鼻骨及骨性鼻中隔骨折,李芳既害怕又愤怒,选择了报警,警察赶到后将张伟抓获。
经东城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芳构成轻伤二级,但是张伟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最终东城法院判处张伟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检察官提醒
春节期间的亲朋聚会是节日传统,常常会饮酒助兴。但是要注意饮酒适量,切莫贪杯,酒后也不能肆意妄为,否则“乐极生悲”“追悔莫及”。
往期链接为什么高价买来的游戏账号不能登录了?原来是……
侥幸得手后,他盯上了自助收银台的“漏洞”
遛狗惹猫本是邻里纠纷,持棍伤人却致牢狱之灾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投机?东检君sayno!东城检察新媒体出品
文字
第三检察部王平、冯立
编辑
晨星
图片来自网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